转发: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23年03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各区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1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8〕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18号)的实施,全力抓好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师德素养,规范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建立健全查处机制,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