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区科普特色示范窗口学校、 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和优秀科技总辅导员、 优秀科技教师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年10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普陀区中小学生创新素养培养行动计划(2011-2015)》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青少年科技教育普及工作的蓬勃发展,提升广大中小学生的创新素养和实践能力,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普陀区科学技术协会现决定联合开展新一轮普陀区科普特色示范窗口学校,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和优秀科技总辅导员、优秀科技教师申报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普陀区科普特色示范窗口学校
获得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称号,且科技教育成效显著的中小学
2.普陀区科技教育示范学校
2011年度获得区“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命名的学校(2011年度已获得“普陀区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命名的学校也需重新申报)
3.普陀区科技教育特色学校
其他各中小学(2011年度已获得 “普陀区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命名的学校也需重新申报)
4.普陀区优秀科技总辅导员、优秀科技教师
各中小学科技总辅导员及科技教师
二、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学校要认真对照申报范围和“普陀区科普特色示范窗口学校评选标准”、“普陀区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选标准”、“普陀区科技教育特色学校评选标准”,确定本校申报等级。根据申报等级认真填写《普陀区科普特色示范窗口学校申报表》或《普陀区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或《普陀区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并将申报材料书面稿和电子稿送交区青少年中心424室(联系人:王纲岭 联系电话:13651616159)
2、申报个人根据“普陀区优秀科技总辅导员、科技教师评选标准”,认真填写《普陀区优秀科技总辅导员、科技教师申报表》,经学校批准盖章后,并将申报材料书面稿和电子稿送交区青少年中心424室(联系人:王纲岭 联系电话:13651616159)
3、区教育局,区科委、科协将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普陀区科普特色示范窗口学校、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特色学校的单位采用材料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对申报区优秀科技总辅导员、优秀科技教师采用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最后报区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予以表彰。
附 件:1.2011年度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区科技教育示范校、特色校名单
2.普陀区科技教育特色学校评选标准
3.普陀区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选标准
4.普陀区科普特色示范窗口学校评选标准
5.普陀区优秀科技总辅导员、科技教师评选标准
6.普陀区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7.普陀区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8.普陀区科普特色示范窗口学校申报表
9.普陀区优秀科技总辅导员、科技教师申报表
普陀区教育局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普陀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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