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落实《关于全国人大<固废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科所、企业:

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执法检查组来沪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实施情况,共反馈39处需要整改的问题。我区虽未涉及,但根据《关于全国人大<固废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沪绿容〔2021〕314号)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等相关要求,各相关科所、企业要高度重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固体废物相关问题进行排摸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以本次《固废法》执法检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统筹城市建设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守住“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相关科所、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固废法》要求的重要性。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相关科所、企业要对责任范围内的固体废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摸梳理。建筑垃圾管理,应按照《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要求,对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场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规范作业;对于确需临时堆放的相关点位、场所,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垃圾清运和堆放管理的通知》(沪绿容〔2021〕29号)等文件要求,落实防污染措施,并进行销项管理;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其他乱堆乱放、违规处置等问题,应及时整治,消除隐患。生活垃圾管理,应进一步强化全程分类体系管理,规范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作业,防止污染环境,杜绝“混装混运”现象。绿化垃圾管理,应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落实分类贮存,强化流量流向管控,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三、自查自纠,举一反三

对照本次全国人大执法检查中已发现的39处问题点位,要引以为戒,全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及时整改,避免发生类似问题。要严格按照《固废法》相关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加强管理工作,确保常态长效。要强化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健全突发事件固体废物收集、存储、运输全流程保障机制。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管执联动、部门共治的联合打击模式,落实属地监管,强化全链条打击、信用惩戒和罚后整改。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