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普陀普弘职业技能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上海普陀普弘职业技能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出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相关规定,准予你单位换发《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请你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办学活动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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