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志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101339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12-29 09:42:52
发文字号:
普人社〔2020〕8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志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单位向我局提出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根据报送的申请资料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你单位换发《办学许可证》。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同意换发〈办学许可证〉单位一览表》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同意换发《办学许可证》单位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有效期 |
1 | 上海市志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普陀区同普路1225弄10号楼2楼 | 2020年12月20日至 2022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