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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普陀区工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2018年06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实施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目的:为全面实施“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基本策略,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加强工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本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以及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本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什么是工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

工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是以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为目的,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平台,对项目在用地期限内的利用状况实施全过程动态评估和监管,通过健全工业用地产业准入、综合效益评估、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退出等机制,将项目建设投入、产出、节能、环保等经济、社会、环境各要素纳入合同管理,实现土地利用管理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

三、工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工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适用范围有:新增供应的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类、研发总部产业项目类、研发总部通用类项目适用本办法;

历史违法工业用地处置、存量工业用地扩大用地面积、提高建筑容积率、分割转让、原划拨土地转出让等情形,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用地意向人应向哪个部门申请产业项目工业用地?

用地意向人应先向区投资办提出产业项目用地计划,经区投资办对用地计划进行初步评估后,再向区商务委申请用地意向及“两图一表”。

五、产业项目工业用地办理的工作流程有哪些?

区投资办对用地意向人提出的产业项目用地计划进行初步评估;

区商务委根据区投资办的初步评估情况,评审产业项目用地意向申请及“两图一表”(鸟瞰图、平面图、项目基本情况信息表),并将评审结果报区政府审议;

区政府根据区商务委上报的评审结果进行审议,确定产业项目;

区规土局根据区政府审议结果,做好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工作。

六、产业项目履约保证金指哪几个方面?收取比例多少?

履约保证金分为开工履约保证金、竣工履约保证金、投产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是按照土地出让总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如何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受让人在产业项目开工、竣工、投产后,可以向区商务委申请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区商务委根据申请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认定,认定合格后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比例,由原账户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工业用地产业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分哪几个阶段?评估周期是如何设定的?

工业用地产业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阶段有:达产评估、过程评估、到期评估三个阶段。

评估周期原则上以合同约定的达产年进行达产评估,以后每5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受让人需要续期土地使用权的应申请到期评估。具体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九、工业用地产业项目各阶段绩效评估的流程有哪些?

1、由区商务委向受让人发出项目达产评估通知;

2、受让人须在收到通知1个月内,向区商务委提交项目达产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作未按时达产;

3、区商务委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受让人提交的产业项目达产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4、经评审符合合同约定达产要求的,由区商务委出具评审意见。经评审未达到合同约定达产要求的,由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过程评估、到期评估参照上述流程执行。

十、受让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如何申请解除土地出让合同?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土地受让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开发建设或运营的,受让人可申请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经区政府审核批准后,由区规土局按相关规定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剩余年限土地出让价款;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可按合同约定采取残值补偿、无偿收回、由受让人恢复原状等方式处置,同时受让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应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权证注销手续,交回不动产权证书。

十一、受让人存在哪些情形政府可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土地受让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使用土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规土局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除不可抗力外,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时开工、竣工、投产,超过合同约定最长时限的;

2、在达产评估、过程评估、到期评估阶段,经区商务委评审不符合产业标准要求,按合同约定应当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3、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经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

十二、受让人需要续期使用工业用地使用权的应如何办理?

受让人需要续期使用工业用地使用权的,应在到期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

出让人接到受让人续期申请后,由区商务委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对产业项目进行到期评估,区规土局根据评估合格报告予以批准续期;

受让人提出的工业用地使用权续期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十三、工业用地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由谁来治理?

工业用地使用过程中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承担土壤和地下水地质环境修复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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