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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21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
SY31010720220081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3-08 11:13:00
发文字号:
普府〔2022〕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
石志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各区支付奉贤区历年跨区处置建筑垃圾生态补偿费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普陀区2016年至2020年期间共有1638321吨建筑垃圾跨区进入奉贤区柘林塘建筑垃圾应急消纳点处置。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建城管联〔2017〕401号)要求,即“建筑垃圾从导出区进入导入区存放处置的,每吨暂按30元标准收费,其中15元为临时处置场所收取的处置费,15元为导出区向导入区支付的补偿费”,目前普陀区已支付2016年至2020年的处置费24574815元,以及2020年的补偿费2636115元,尚余2016年至2019年的补偿费21938700元未支付。经普陀区绿化市容局与普陀区财政局研究决定,将由生活垃圾跨区转运、处置费(环境补偿费)项目列支,现已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将于近期支付剩余的奉贤区柘林塘建筑垃圾补偿费用。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