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桃浦镇新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普桃府﹝2022﹞13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新建锦竹苑、阳光水岸苑、荣和怡景园、金祁新城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