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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2022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重要讲话要求,严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要工作如下:
一、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强化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继续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原则上每月备案一次。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各单位要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最新要求对《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鼓励围绕市民企业办事创业,新增“一类事”特色主题分类等。各委办局、街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公文,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二)维护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单位要落实专人专责,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要增设单独的搜索功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根据实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要按时发布,内容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主要发布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栏目内容要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业务属性,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加强平台内容与网站其他版块内容的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三)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在依申请件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直接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按照《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更好发挥依申请对政府工作的支撑作用,鼓励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因政府工作存在短板造成依申请矛盾集中的,要积极研究解决。
二、深化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一)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制定政策解读实施办法,强化解读材料质量源头管理,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年内至少选择1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合理确定解读形式和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直播间,加大政策直播解读力度。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扩大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的知晓度和到达率。
(二)强化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市民主页、企业专属网页,积极开展教育、人才、就业、税务、市级支持资金等领域的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用好“企业专属网页”平台,梳理汇集涉企政策和举措,助推服务、资金、补贴等相关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强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点击率。强化线下政策推送,各部门、各街镇要整合力量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收集社会公众对该政策的意见建议,解答政策咨询,文件起草部门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要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专项回应。在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板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功能,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公开内容要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四)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于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鼓励各部门、各街镇积极制定、及时公开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承办单位要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原则上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要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选取适当议题,探索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五)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各部门、各街镇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卫生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倡通过云直播、VR展示等新颖形式开展开放活动。加强统筹部署,继续在8月全市政府开放月,集中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重大工程建设现场等为主的开放活动。活动现场要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三、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的工作要求,指导督促各部门、各街镇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构建发布、解读、回应、参与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新格局。对照国务院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动态优化、更新、完善本区试点领域标准目录。持续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试点领域公开专栏,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或集成公开的方式公开各类事项信息,强化突出各领域相关政策和工作推进落实等信息。
(二)加强全领域目录体系建设和工作成果运用。各部门、各街镇要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需要调整和新增的事项要及时更新,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和展示。聚焦办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政务数据落地共享,加快工作成果开发应用。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综合性公开产品。对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查询量大的信息,要采用场所公示、电子档案、“扫码看”、“掌上查”、“脸谱等级”等方式和形式进行场景化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第一时间获取。
(三)加快完成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对照本市《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本区实际,于年底前全面完成居(村)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建设。强化实地督查,确保目录内各事项信息上墙上栏,及时准确公开。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部门要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对外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市民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四、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财税和审计信息公开。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优化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栏的检索功能。加大最新减税降费政策的公开、宣传和解读力度,优化政策宣传辅导方式,加快对市场主体特别是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策直达快享速度。加大对个税综合所得汇缴、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的宣传力度。除法定事由外,全面公告各类审计结果。凡是审计机关对外主动公告单项审计结果中涉及到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内容,被审计单位要全面、准确、详细对外披露整改情况,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
(二)推进教育卫生等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权威发布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信息。进一步提高养老、托育服务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全面公开本区“双减”工作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要深入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完善培训机构监管,做好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并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继续加大对私划停车位、禁行线等非法交通标线行为清理和整治情况的公开力度。
(三)优化涉企服务信息供给。提高涉企决策的靶向性和质量,将定向听取相关行业及企业代表的意见作为涉企政策进入决策程序的前置条件。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成公开产业发展、资金补贴、人才引进、减税降费等企业关心关注的各类信息。有效提升本区企业专属网页服务能级,抓好惠企政策解读质量源头管理,加大政策精准推送和精准兑现力度,提高政策到达率。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五、全面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和管理水平。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确保各类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合理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根据栏目内容分级分类更新要求,提升网站普查全面性和科学性。强化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厘清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规范,优化平台意见征询、投票问卷等互动功能。实行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严格底数管理,建设本区政务新媒体矩阵。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政府网站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
(二)优化线下公开渠道和政府公报功能。深化区公开服务区建设,聚焦市民企业办事痛点堵点,提高专区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直播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开展频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能级,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区域环境数据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实行定点、定向公开。因工作完成撤销原公开渠道的,应通过其他适当方式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查阅权。继续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纳入区政府公报刊登范围。优化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确保应赠尽赠、赠刊见刊。
六、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法规要求,切实履行法定公开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公开领域的难点和瓶颈问题,并积极给予协调支持。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完善工作体制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区财政局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在各单位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回应关切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工作培训和业务指导。配齐配强专业队伍。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将《条例》《规定》和政务公开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区府办要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各单位年内要在本单位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务公开通识培训。
(三)抓好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依据《条例》和《规定》,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
附件:《2022年上海市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2年上海市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 | 通过全市政务公开平台开展OA公文和主动公开公文的备案工作。以手动方式推送的,原则上每月备案一次 | 区融媒体中心、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2 | 公文属性认定 | 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3 | 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仅限于未移交国家档案馆的公文) | 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 | 各部门、各街镇 | 9月底前 |
4 | 依申请转主动公开 | 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5 | 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形式 | 显著标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或有效期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6 | 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 | 分类方式至少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主题等 | 区府办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鼓励围绕市民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新增特色主题分类 | 区府办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
7 | 规范性文件管理 | 对《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 | 区府办 | 7月底前 |
8 | 做好本区主动公开公文规范归集 | 各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公文,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9 |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机制 | 落实专人专责,强化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10 | 规范政策文件栏目设置 | 政策文件栏目增设单独搜索功能 | 区融媒体中心 | 9月底前 |
11 |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维护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12 | 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根据法定期限按时发布,内容要充分体现对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 各部门、各街镇 | 1月31日 |
13 |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仅放置《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和《规定》 | 区府办 | 3月底前 |
14 | 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设置 | 主要发布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 | 区府办牵头,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15 | 内容要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本单位业务属性,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
16 | 存在与网站其他版块内容交叉重复的,要加强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
17 | 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 |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强化与申请人沟通,无法直接提供政府信息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18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 | 区司法局 | 全年 | |
19 | 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 | 区府办 | 全年 | |
20 | 继续施行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依申请渠道予以提供的政府信息开展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
21 | 鼓励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对因政府工作存在短板造成依申请矛盾集中的,要积极研究解决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
22 |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时效 |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机制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23 |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范围 | 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含工作部署类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24 | 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 | 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25 | 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 | 年内至少选择1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 | 区府办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 10月底前 |
26 | 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 | 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27 | 合理确定解读形式和渠道 | 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28 | 扩大政策传播面 | 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29 | 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做好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 | 积极开展教育、人才、就业、税收、市级支持资金等领域的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 | 区府办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30 | 用好“企业专属网页”平台,梳理汇集涉企政策和举措,助推服务、资金、补贴等相关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 | 区府办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
31 | 相关单位要强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点击率 | 各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
32 | 强化线下政策推送 | 整合力量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33 | 严格落实留言答复期限 | 政策发布页面留言答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网上咨询留言答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1个工作日完成答复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34 | 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 | 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 | 区融媒体中心、各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35 | 做好热点问题回复 | 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 区融媒体中心、各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36 | 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 区政府年度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 | 区府办 | 3月底前 |
37 | 归集公开决策事项流程信息 | 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 区府办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38 | 拓展公开征求意见渠道 | 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各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39 | 规范公开意见征集情况 | 决策承办单位要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 | 各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40 | 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 原则上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要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审议;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 区府办牵头,各决策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41 | 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 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 区府办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42 | 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43 | 提高政府开放活动实效性 | 活动期间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44 | 丰富政府开放活动形式 | 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等新形式,多渠道开展开放活动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45 | 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 | 提前统筹部署,集中开展线下开放活动。活动现场要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 各部门、各街镇 | 8月 |
46 | 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 指导、督促各部门、各街镇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 区府办 | 10月底前 |
47 | 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 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优化更新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 | 区府办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 10月底前 |
48 | 继续保留区政府门户网站试点领域公开专栏,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或集成公开的方式,公开各类事项信息。强化信息更新,重点突出各领域相关政策和执行落实信息 | 区府办 | 全年 | |
49 | 优化、更新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 | 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需要调整和新增的事项要及时更新,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和展示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50 | 加快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开发应用 | 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综合性公开产品;对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查询查阅量大的信息,要采用场所公示、电子档案、“扫码看”“掌上查”“脸谱等级”等方式和形式,进行场景化公开 | 各部门、各街镇 | 11月底前 |
51 | 完成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对照本市《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结合区域特点,于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区居(村)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建设;强化实地督查,确保目录内各事项信息上墙上栏,及时准确公开 | 区府办、区民政局、 各街镇 | 11月底前 |
52 | 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部门要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等 | 11月底前 |
53 | 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市民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等 | 全年 | |
54 | 推进财税和审计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公开覆盖范围扩大至部门所属单位。各所属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确保于法定时限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公开 | 区财政局牵头,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55 | 加大最新减税降费政策的公开、宣传和解读力度,优化政策宣传辅导方式,加快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政策直达快享速度 | 区税务局牵头,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
56 | 加大对个税综合所得汇缴、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的宣传力度 | 区税务局牵头,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
57 | 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 | 区审计局牵头,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
58 | 推进财税和审计信息公开 | 凡是审计机关对外主动公告单项审计结果中披露的问题,相关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集中公示 | 区审计局牵头,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59 | 推进教育卫生等领域信息公开 | 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信息 | 区卫生健康委、区融媒体中心 | 全年 |
60 | 进一步提高养老托育服务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 | 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 | 全年 | |
61 | 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全面公开本区“双减”工作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区教育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 全年 | |
62 | 完善培训机构监管,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并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 | 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 全年 | |
63 | 继续加大对私划停车位、禁行线等非法交通标线行为清理和整治情况的公开力度 | 区公安分局 | 全年 | |
64 | 优化涉企服务信息供给 优化涉企服务信息供给 | 提高涉企决策的靶向性和质量,将定向听取相关行业及企业代表的意见作为涉企政策进入决策程序的前置条件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65 |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成公开产业发展、资金补贴、人才引进、减税降费等企业关心关注的各类信息 | 区融媒体中心、区投促办 | 全年 | |
66 | 有效提升本区企业专属网页服务能级,抓好惠企政策解读质量源头管理,加大政策精准推送和精准兑现力度,提高政策到达率 | 区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
67 |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 区市场监管局 | 全年 | |
68 | 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 |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确保各类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69 | 明确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处理答复工作,加强留言答复审核把关,严格落实3个工作日内答复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
70 | 提升网站普查全面性和科学性,根据栏目内容分类分级设置更新要求;强化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厘清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规范,优化平台意见征询、投票问卷等互动功能 | 区融媒体中心 | 全年 | |
71 | 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 | 实行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严格底数管理,建设本区政务新媒体矩阵 | 区府办 | 全年 |
72 | 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 | 区融媒体中心牵头,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
73 | 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 | 区府办牵头,相关单位落实 | 全年 | |
74 | 强化区公开服务区功能建设 | 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直播解读、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频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能级,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 区府办 | 全年 |
75 | 完善定点定向线下公开 | 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区域环境数据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实行定点、定向公开;因工作完成导致公开点撤销的,要通过其他适当方式,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查阅权 | 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 全年 |
76 | 优化政府公报功能 | 继续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纳入选登范围;摸排公报需求情况,优化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确保应赠尽赠、赠刊见刊 | 区府办 | 全年 |
77 | 健全组织领导 | 各单位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本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78 | 强化经费保障 | 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79 | 加强队伍建设 | 配齐配强专业队伍,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 各部门、各街镇 | 全年 |
80 | 开展业务培训 | 将《条例》《规定》和政务公开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 | 区公务员局 | 全年 |
81 | 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少于1次 | 各部门、各街镇 | 11月底前 | |
82 | 完善工作激励和监督机制 | 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依据《条例》和《规定》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 | 区府办 | 全年 |
83 |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 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评价 | 区府办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