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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普陀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8月17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普陀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就发挥审计监督实效提出审议意见。近期,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专题调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对深化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相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全力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做好审计整改常态长效工作。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审计整改检查和督查,主动配合区人大审计整改跟踪监督,不断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继续深化“巡审联动”机制,促进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照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和工作措施,分类施策,倒排工期,扎实推进审计整改。有的行动迅速,及时采取上缴财政资金、核减项目投资、调整账务等纠正性措施,做到立行立改;有的注重源头治理,通过修订制度、优化机制等完善性措施,促进标本兼治;有的突出举一反三,将审计整改与学习培训、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相结合,持续提高管理效能。截至目前,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4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32条,制定或修订管理制度7项。主要情况是: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合理的问题。一是对部分当年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优化财政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压减各类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控预算追加,除区委、区政府明确的重点目标任务、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特殊事项外,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深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财政支出政策调整有机衔接,加强资金使用部门支出责任和预算效率意识。二是对部分结转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强预算管理,统筹考虑各类资金来源,科学合理安排预算。

2.对部分财政资金宕存街道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各街道全面梳理宕存资金情况,对于不再使用的历年项目资金,及时全额上缴国库;仍需使用的当年项目资金,加快项目进度。2个街道2021年末未使用完毕的资金96.96万元,已使用96.31万元、已上缴国库0.65万元。

3.对财政票据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财政票据管理的通知》,明确财政票据凭证领用、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等管理要求,实行票据购印证年度审验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流程,实现非税收入源头控收、以票管收和应收尽收。

(二)预算单位全覆盖延伸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资金未直达供应商的问题。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务卡管理工作的工作提示》,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纳入强制结算目录内的公务支出,除转账支付方式外,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至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方式。

2.对部分专项资金宕存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结合项目推进情况,合理制定用款计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其中,个别项目因规划等原因暂缓实施,剔除前期费用494万元,余款148611万元已上缴国库;个别项目剔除已支付及预留居民补偿款等168.87万元,余款5173.61万元已上缴国库。

二、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竣工决算编制和工程价款结算不准确的问题。6个项目已调减决算投资568.51万元,其中核减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32.35万元。相关建设单位调整了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准确反映建设项目投资情况。

2.对个别项目投资控制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通过召开审计整改专题工作会、通报审计发现问题、组织学习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方式,提高相关人员规范管理意识,促进严格履行投资变更审批手续。

3.对部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审计发现问题,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监管,督促招标代理单位规范编制招标文件,提高招标工作质量。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有关部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涉及街镇的整改落实,并组织全区各街镇进行专项治理和自查整改。同时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完善重残无业人员定期复核制度,确保救助资金审核发放准确。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享受城乡低保的5名服刑中人员,1人已停止享受救助、4人服刑结束经复核后已符合救助待遇。5名领取养老金高于补助标准的重残无业人员,已停发救助资金。上述10人涉及多支出资金15.65万元已全部收回。1名享城乡低保人员,已复核其家庭状况并调整其低保救助标准,多支出资金已全部收回。

2.对医疗救助管理系统个别拦截设置存在漏洞的问题。有关部门组织系统开发公司完善系统设置,新增对发票录入的监测预警功能,主动发现发票重复救助现象;对门(急)诊救助超年度最高限额的,增加了结算校验预警功能。因发票重复救助以及年度门(急)诊救助金额超最高限额,多支出资金0.37万元已全部收回。

(二)区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程建设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对个别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内部比价工作不严谨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求相关建设单位健全机制、规范流程,设置专人管理,加强监督审查,确保比价资料完整准确。相关建设单位制订内部《关于限额以下采购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规范限额以下采购工作。

二是对个别工程财务监理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加强对财务监理单位的监管,督促其全面履职,做好全过程投资控制。相关建设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问题原因,对财务监理单位报表编制、文件审核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对部分合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要求相关建设单位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加强合同管理。相关建设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合同签订相关标准要求。

(三)土地储备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地块储备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流程管理,严格按照土地储备程序开展工作。

2.对未建立全区统一土地储备档案管理系统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建立区土地储备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照项目储备、净地开发、后期管理、土地出让四大环节档案管理要求,对含三家委托实施单位在内的历年土地储备档案进行系统整理和数字化归档,促进全区土地储备档案管理规范化、系统化。

四、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资产未入账的问题。由于参与投资的1家公司已注销,本次整改不涉及账务处理,相关单位将加强股权投资管理,今后对新增股权投资及时登记入账。对于收到划拨的2块绿化用地,相关单位已将相关地块计入公司无形资产,确保国有资产账实一致。

2.对个别房屋租金未足额收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相关房屋租金;并将进一步加强房屋出租管理,保障国有资产收益安全。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部分单位车辆资产信息填报不够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单位及时纠正,相关单位已落实整改。印发《关于加强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提示》,就规范各类会计核算、夯实资产管理数据基础、加强多系统动态协同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持续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的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推动资产使用效益和管理绩效稳步提升。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公共绿地养护移交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有关部门修订内部《绿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质保期到期前及时办理移交验收,验收合格以及质保期到期后,即由绿化养护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完善公共绿地养护移交机制;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年度预算安排前,提前梳理移交绿地明细,预判移交时间,将养护费用计入财政预算。

2.对公共绿化养护质量整改检查缺乏精细化管理的问题。有关部门下属绿化养护管理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绿化养护公司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细化整改,及时提交整改结果,逐一销号;修订《区公共绿化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和《区行道树管理养护考核办法》,明确绿化养护管理部门监管职责,新增绿化养护公司自查等内容,不断提升区公共绿化养护水平。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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