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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场所码”“数字哨兵”部署全力助推复工复产和社会面动态清零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在本市推行“扫码通行”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关于普陀区全面推广使用“场所码”和健康核验一体机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本区“场所码”“数字哨兵”推广布设和落实“扫码通行”管理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场所码”有效覆盖再加密

1.各部门、各街镇要将“场所码”“数字哨兵”核验作为复工复产和场所开放的前置条件,申请复工复产和场所开放前须安装布设“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做到“应领尽领、应贴尽贴”。

2.全区除25类重点场所外,要加快推进对早餐工程等流动场所,商场内店铺、园区内楼宇、小区内重点楼栋等“大门进小门”内部场所,对沿街商铺、快递网点等零星场所的补点工作,提升场所布设的颗粒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按照“行业主管、属地托底”为原则,对机关事业单位、居住小区、菜场、商场、超市、沿街商铺、快递网点、社会宾旅馆和“六小行业”等公共场所底数和“场所码”“数字哨兵”实际部署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漏补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确保实现全区所有公共场所百分百全覆盖。

二、“数字哨兵”布设应用再提速

1.对人流密度大、通行流速快、防疫要求高的商场、菜场、市场、大仓、超市、楼宇园区、医疗机构、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场所,应实现“数字哨兵”应装尽装。

2.针对不同场所的不同需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部署“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如在菜场推荐使用能刷身份证、人脸识别功能的设备,如在车辆出入口推荐使用手持式设备。

3.在自行购置或升级为“数字哨兵”时,要确保设备符合市大数据中心的统一标准;在设备安装备案时要规范、准确地填写场所名称、场所地址,便于后期数据治理应用和属地返还;相关布设信息要及时报送至区府办。

三、“扫码通行”响应处置再规范

1.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压实主体、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场所管理者、经营者履职尽责,认真落实扫码、查码要求,必须确保所有在场所发生行为的人员通过“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核验,特别要关注快递小哥、志愿者和场所本身工作人员等容易忽略人群,有效记录行程轨迹,做到“应扫尽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2.健全落实“发现—响应—处置”机制,细化对安保人员的培训指导,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规范、高效地做好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的现场处置,确保场所出入口的畅通有序。

3.对高峰期人流量大或场所内每天累计聚集人数多的重点场所,由相关场所行业主管单位会同属地防疫部门指导场所管理者、经营者科学设置“两码”异常人员留观点。

四、组织保障责任到位再压实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街镇(部门)—点位三级管理架构,各街镇、各部门“一把手”统筹管理,建立场所管理联系和监管制度,对辖区内和主管行业各场所的落实使用情况进行巡检指导和督促落实。特别是对申请复工复产和场所开放点位“场所码”“数字哨兵”的部署使用情况,要做到实地查看、亲自核查、逐张测验,切实履行前置审核步骤。

2.压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责任、街镇属地监管责任、场所主体责任、市民自身防疫“第一责任人”责任。体制内单位(财政供养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有明确行业归属的单位,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场所实际运营负责人实行“首问责任制”并由产权主体承担托底责任。

3.实施联动处置。健全指挥决策端(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数据治理端(区府办、区大数据中心)、专业处置端(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管控端(区公安分局)、属地响应端(街镇和居民区)联动。对场所内发现的扫码异常情况,组织力量30分钟内赶赴现场,构建发现、报告、处置全链条工作体系,做到第一时间快速报告、快速管控、快速流调、快速检测、快速转运,形成闭环管理。

4.完善督查考核。完善“布设报送—分析督查—情况通报—问题整改—纳入绩效”的工作闭环。各单位应按日加强点位布设力度,每日报送推进情况。区府办将开展“场所码”“数字哨兵”布设和“扫码通行”执行情况专项督查,通过现场实地督察、后台数据比对,对未严格遵守申请复工复产和场所开放前置审核要求、未及时完成部署任务、未对各场所落实情况及时开展指导监测等情况予以通报,并将场所码的推进情况纳入年底部门绩效考核。要坚决杜绝“入场扫码”措施流于形式,对因失职失责发生影响社会面防控形势的,将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5.加强宣传引导。各街镇、各部门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各类媒体渠道加强“场所码”“数字哨兵”的宣传推广,及时回应各方疑虑、做好答疑解惑,通过倡导科学、精准的防疫措施来获得企业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应扫尽扫”成为广大市民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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