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22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科处室、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陀公证处:

《2021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22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已经2022年2月21日区司法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2年2月23日

2021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1年,普陀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固本强基、改革创新,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区加快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坚持政治统领,司法行政队伍呈现新气象

(一)思想建设扎实有力

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式”引学、“分片式”督学、“联动式”促学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举办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等党委中心组学习15次、基层党组织党章专题学习47次、领导干部讲党课5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党百年奋斗的主题》等主题宣讲4次,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学习讲话精神、践行初心使命”“深入学习六中全会精神、树立‘人靠谱(普),事办妥(陀)’好作风”等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学党史祭英烈”“重忆苏河史、逐梦新时代”“唱支赞歌给党听——普陀律师界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司法行政青年讲党的百年”“党史中的法治故事”等活动。

(二)党建引领有形有效

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召开“3+X”专题会,落实责任制签约,逐级传导压力。完善廉政风险滚动排查防控机制,开展“加强家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弘扬廉洁文化”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做好13家支部新建、转制、换届,发展党员3人,预备党员转正8人。举办区律师行业党校培训班,完成“先锋上海”小程序注册在职党员全覆盖。加强干部培养使用和轮岗交流,提拔干部3人,职级晋升2人,交流干部20人,选派干部挂职锻炼3人,举办各类培训70余场、1600余人次。有序做好区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开展“身边的榜样”“两优一先”“光荣在党50年”等先进典型宣传,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序开展

开展局党委中心组“首学制度”、政治轮训等政治教育26次,组织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6次,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宣传片等英模教育8次。梳理“6+N顽瘴痼疾”表现形式13个,全部完成整治。开展谈心谈话233人次,对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行专项自查、重点轮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规范有序开展移交线索办理、重点案件评查等工作;对干部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股等情况进行智能化排查。建立《普陀区司法局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规定》等12项制度,推进7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开展公证、律师、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二、强化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主线,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普陀”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以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增设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区委依法治区委“一办四组”架构(“一办”即区委依法治区办,“四组”即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行政检察协调小组)进一步完善。牵头起草并以区委文件印发《法治普陀建设规划(2021-2025年)》《普陀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区委、区政府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十四五””规划及年度重点任务,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由区委书记牵头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布置法治普陀建设重点工作。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二)突出对象环节“全覆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紧抓“关键少数”,举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法治为民理念”公共法律服务周启动仪式,区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以主题宣讲、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扩大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覆盖面,切实践行法治为民理念。依托区委常委会、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区级机关、街镇法治建设考核,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培训“关键多数”,举办法治建设主题攻坚克难专项工作培训班、调训法治干部200余名,不断提升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坚持以考促学,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开展覆盖全区区管干部的法治学习线上考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指导桃浦镇以全市第二名成功创建“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道乡镇”。申报3项课题分别获评依法治市调研课题“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区委依法治区办获评“优秀组织单位”。

(三)强化督察考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

制发实施意见、职责清单,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凡提必考”原则,严格开展任前考学。认真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督察迎检、整改工作。首次制定法治督察工作办法,首次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内容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调研,首次以区委依法治区办名义开展专项法治督察,初步形成区级法治督察工作体系,有效提升依法治区工作“抓落实”水平。制作《普陀区法治建设工作指导手册》《普陀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汇编》,进一步提升全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四)突出宣传实效,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升级

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印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我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指导督促全区58个部门单位编制完成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统一向社会公示,开展年度“十大优秀重点普法项目”评选。加强法治文化品牌建设,推荐真如公园宪法宣传广场等9个阵地申报第三批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第三十三届宪法宣传周暨“12.4”国家宪法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党史中的法治故事、第六届“同心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长征镇象源丽都居民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深化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全市率先成立区行政复议局,自8月1日起实现全区行政复议集中管辖,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应诉。聚焦办案质量,精心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定期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提升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全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26件;审结行政复议428件(含2020年结转60件)。加大听证和现场调查力度,搭建当事人与行政机关沟通平台,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审结案件中,调解终止218件,调解率达50.9%。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职能,制发复议建议书9份,其中普府复建〔2021〕第1号复议建议书推动化解21起道路交通管理纠纷。积极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获得本市推荐参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

(二)行政应诉工作高效高质

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1年全区各行政机关共收到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78起,二审行政诉讼案件75起;区政府共收到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40起,二审行政诉讼案件92起,无败诉情况。制发《2021年普陀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报告》,强化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力度,大力推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紧密联系区委党校、各级行政机关,全年开展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5场、法治沙龙3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区域重大工程提供法律保障,配合房管、法院等部门,做好房屋征收、强制执行等法律事务协调工作。

(三)行政执法综合监督有序实施

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行政处罚执法案卷评查。做好执法证办理工作,全年共审核新办、换证、注销等执法证办理申请841件,发放执法证531张。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2021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相关执法单位、街镇继续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安排工作事项261件,汇编行政复议典型案例13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41件,审核区政府各类协议52件。

四、注重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升级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出台《普陀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今年新建4家、累计完成29家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建设,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累计举办各类主题法治沙龙、法律讲座670余场,参加人数25000余人次,累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580余场,接待法律咨询人数7200余人次。通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改革,努力提升办事群众对“一网通办”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提升行政审批及行政许可网办率,共归集行政许可及行政给付办件数1062件,其中网办件1009件,网办率显著提升。

(二)律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修订《普陀区加快发展专业服务业实施意见》,积极引进知名、品牌律所,全年共引进北京天同等10家律师事务所。鼓励本区规模较大的律所走出去,博和汉商、日盈等区内大所在全国各地共开设分所26家,扩大普陀律所在全市乃至全国的影响力、竞争力。普陀区现有律师事务所149家、律师2302名,同比分别增加10.37%、3.86%。全年,律师业创收近17.39亿元,创收过亿律所6家,完成税收1.77亿元,区级税收5180万元,其中区级增值税收2967万元,同比增长 40.95%。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不断提高律师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

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供给能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民事和刑事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坚持做好案件指派、窗口接待、“12348”热线电话接答等工作。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63件,同比增长2.81%;接待来访咨询群众10448人,同比增长6.79%。接答“12348”法律咨询专线电话13416个,同比增长11.30%。进一步健全农民工法援绿色通道,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切实为农民工群体排忧解难。全年法援中心“朱雪芹外来务工法律援助工作室”共接待农民工劳动纠纷咨询4919人,承办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201件,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10万余元。

(四)公证服务优化升级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党建融入公证机构执业活动,加强对公证人员执业行为的日常管理,常态开展各类公益公证服务。以定期定点服务、参与重大活动、一对一服务等方式推进“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志愿服务项目。普陀公证处通过家事公证服务品牌示范机构复评,获评市涉老服务品牌示范机构。规范开展公证档案归档检查和数字化工作。更加注重窗口日常管理,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实现服务窗口咨询数据留痕管理,不断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0750件。

(五)司法鉴定行业更加规范有序

全区司法鉴定机构累计受理鉴定委托事项4.15万件,鉴定业务创收近亿元,较上年均有大幅提升。深入实施《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依法办理司法鉴定执业投诉、复议诉讼、信访件及线索件301件,办结率100%,建立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实现一案一总结,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以专项治理为推动,立足“当下治”与“出实效”,建立健全制度及流程25项。以问题为导向,完善整改反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促规范。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开展经常性行业监督检查,对区内鉴定机构和135名鉴定人年度执业情况进行考评及鉴定行业的质量评查。协助完善“智慧司鉴”系统功能与应用,提升监管信息化运用水平。

五、夯实基层基础,和谐稳定底线得到新巩固

(一)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常态长效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精神,制定《普陀区司法局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对司法所开展标准化检查,查标志标识、查人员落实、查职能履行,指导司法所梳理新形势下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科所联动,集思广益,形成工作合力。围绕新时代司法所12项职能,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和“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量身定制”培训方案,组织开展8次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共250余人次参训。

(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档升级

建立健全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机制,通过该机制调解矛盾纠纷案件302起,成功化解274起。开展“防激化、促和谐”专项行动,组织“拉网式”大排查24轮,全面走访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对教培机构(含分支机构)、机构员工、受损群体三方面情况进行排摸。联合区人民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指导各司法所为辖区内孤寡老人、中小学、旧区改造基地、农村(社区)上门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累计为435名孤寡老人上门服务563次,为42所中小学上门服务68次,为15个旧改基地上门服务253次,为279个居村委上门服务948次。全年,共受理“110”公安、联动接处警12900件,调处率、反馈率均为100%;各司法所窗口接待咨询6729件、9134人次;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9579起,调解成功9216起,调解成功率96.21%,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3881份,司法部录用普陀区优秀调解案例12篇。完成第四届人民调解协会换届选举工作。

(三)重点人群监管帮扶精准有力            

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成立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管理局。加强与公检法对接联动,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建党100周年、第四届进博会等重大节点安保工作,落实日常教育管控措施,确保“四个不发生”。深化“减假暂”专项清查和扫黑除恶常态化,切实保障法律执行严肃性和规范性。规范开展教育矫正工作,积极推行“按需施教”工作模式,成立“心怿站”区级心理矫正工作室,个案心理咨询31人次,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各类专题教育22场、660余人次。深入开展执法责任制建设,社区矫正对象手机移动监管率97%,手机APP点名率99%以上,全区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积极创建“智慧矫正中心”。贯彻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强化精准帮扶帮教,组织“大手牵小手”关爱行动、市级“非遗”技能之“艺圃”工作坊项目培训、“职导心航”就业促进项目等,帮扶帮困对象300余人次。

2022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也是普陀区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落实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的开局之年,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普陀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法工作会议、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以赴保安全、行法治、抓改革、促发展、强队伍,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普陀加快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更好展现城市软实力的善治效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精心谋划部署,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协调、督促、检查、推动作用,聚焦服务保障大局、完善制度机制、规划落地实施等重点,在抓统筹、促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法治普陀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推进健全完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机制。(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二)加强全面依法治区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

2.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制发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3.全面推进《法治普陀建设规划(2021-2025年)》《普陀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普陀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我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4.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并实施本区述法工作方案,健全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5.组织开展年度处级干部依法行政考学。坚持“凡提必考”,组织新提任处级干部开展依法行政任前考学。(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6月)

6.配合开展中央、本市专项调研督察。持续完善区级法治督察工作体系。(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三)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7.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开展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培育。建立基层“法治观测点”和“法治观察员”。(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8.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调查研究。积极开展依法治市调研课题、法治建设优秀案例、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推荐,加强法治建设典型经验宣传推广。(责任部门:依法治区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9.进一步抓好《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和司法所地方标准2.0版的贯彻落实,开展标准化司法所复查工作,查标志标识、查人员落实、查职能履行。(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6月)

10.对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开展“双线”培训。一方面聚焦基层工作重点难点,以实务工作为导向,以场景模拟为抓手,把现实中遇到的情况模拟出来,最优处置方式讨论出来;另一方面,邀请法官、律师开设系列案例点评课,对热点话题中的法律知识进行剖析,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法治工作能力。(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9月)

二、聚焦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聚焦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目标要求,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加快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

(一)提升复议案件审理质量

11.优化行政复议局机构设置。积极与区委编办沟通,参照市局和外区做法,细化行政复议科室设置。(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政治处。完成时间:5月)

12.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根据市局安排,试点建设智慧复议听证室。(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完成时间:6月)

13.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起草和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审理、报批、公开等系列复议规范。(牵头部门:行政复议科。责任部门:行政应诉科、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3月)

14.完成第四届普陀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换届工作。(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完成时间:9月)

15.开展行政复议宣传。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局成立一周年之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科。完成时间8月)。

(二)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16.紧密联系区委党校、各级行政机关,开展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责任部门: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9月)

17.做好区域重大工程法律保障工作,配合房管、法院等部门,有序做好房屋征收、强制执行等法律事务协调。(责任部门:行政应诉科,完成时间:12月)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8.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案卷评查和优秀执法案例评选工作。(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10月)

19.落实第三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牵头部门:综合监督科;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20.推动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下沉街镇,提高街镇执法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6月)

21.配合推进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建设,健全区、街镇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牵头部门:综合监督科;责任部门: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2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举办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23.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制定《普陀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3月)

24.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工作。(责任部门: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间:12月)

三、加大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坚持把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基础工作,加快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深度融合,不断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力度,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一)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

25.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及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三十四届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经常化、阵地化。(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26.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月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不断扩大民法典宣传的影响力和吸引力。(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5月)

27.建立区、街镇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制度,配套制定内容指标、方法程序、综合考评、学用结合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二)推进“人靠谱(普),事办妥(陀)”法治文化品牌建设

28.提升区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组织争创一批市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29.深入挖掘苏河水岸法治文化元素,依托苏河十八湾和苏和驿站建设,创新法治文化传播载体和方式,打造“十分钟法治文化圈”。(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三)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实践

30.依托百校百讲专项活动,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资源配送力度,组织教职工、家长共同参与,完善家、校、社“三位一体”青少年权益保障体系。(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1.推进法治民企建设,积极探索以案释法、民企法律讲堂、民企合规管理沙龙等适合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特点的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合规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商素养。(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2月)

32.组织开展年度区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推进实时普法、动态普法、精准普法,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11月)

33.开展全国、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抓好指导管理和动态调整。进一步深化“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间:9月)

四、优化服务供给,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更好彰显人民城市的法治追求。

   (一)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34.推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及“好差评”工作。(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35.探索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1月)

   (二)推进律师行业持续发展

36.推进公职律师全覆盖。(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37.加强律师、公证行业监管。(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完成时间:12月)

   (三)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38.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法》,全面梳理工作流程,制定新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对外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覆盖面。(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39.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法》,从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骨干律师队伍管理,开展新一年度法援骨干律师招募遴选工作。组织开展骨干律师专题培训,提升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40.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调整优化人员分工,建立登记、指派、结案由一人全程负责的新管理模式;调整细化办案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的激励机制;建立案件质量与骨干律师退出、轮转挂钩的约束机制。(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41.以“一网通办”为平台,全面深化“法援惠民生”各项工作。组织开展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将更具个性化的法律援助服务滴灌到需求端。探索实施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个人诚信承诺机制,努力提高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网办率、全程网办率。(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42.以推进远程视频会见为基础,做强做实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43.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远程视频会见与现场会见互补的法援律师会见模式。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沟通协作,优化认罪认罚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的“普陀模式”。(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四)增强公证服务质量

44.依据有关规定,调整投诉、复查处理规范;进一步明确审批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收费程序,细化公证收费实施标准;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公证案卷检查。(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45.健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习制度,完善执业纪律管理机制;加大初任公证员、公证员助理执业基础能力培训,通过业务研讨、业务交流等形式提高执业公证员业务素养。(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46.完善窗口管理制度,健全接待大厅引导分流机制,缩短现场等待时间;探索建立咨询快速(绿色)通道,改善服务软环境;建立窗口行风监督员队伍,开展不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并开展整改,提升公证服务体验。(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6月)

47.全面梳理内部管理制度,鼓励管理岗位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增强内部管理效能。(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48.围绕利企便民目标,积极拓展公证业务。探索设立社区咨询接待窗口或公证联络点,规范联络工作机制;完善“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线上工作机制;规范意定监护和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业务办理。完善公益类公证办理监督机制。(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3月)

  (五)推动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

49.落实《上海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开展鉴定机构及鉴定项目专业能力等级评定制度,完善常态化能力验证及考核机制,提升鉴定人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推进鉴定机构、鉴定人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50.依法处理司法鉴定执业投诉、复议诉讼、信访及12345热线反映问题,会同鉴定机构加强对整改问题的研究和专题业务培训。(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51.结合专项治理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集中问题,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智慧司鉴”系统及现场检查等手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处理“司法黄牛”及其他可能干扰鉴定公正性的苗头性问题和线索,规范司法鉴定市场秩序,净化司法鉴定执业环境。(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完成时间:12月)

52.引导和监督鉴定从业人员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依托支付宝、微信等“随申办”小程序,提供便利的鉴定服务;完善司法鉴定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司法所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措施,试点法律援助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免申即享”,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53.完善与行业特点和政治属性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机制,引导各鉴定机构进一步重视并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机构党建与业务发展并重。(牵头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2月)

五、加强联动联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作为中心任务和头等大事,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对象监管帮扶,守牢安全稳定底线,全面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普陀建设。

(一)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54.以大调解机制统筹调解的全行业指导管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拓展人民调解协会功能,加强调解行业管理,大力培育孵化新生的社会调解组织,支持各类调解组织入驻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55.推进调解程序前置试点工作。按照《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相关规定,在七类适宜调解的纠纷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前,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3月)

56.开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在线帮办。对形成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案件,由人民调解员通过智慧调解系统司法引导完成,组织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逐步推广至全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2月)

57.组成“靠谱调解员”攻坚组,打响“靠谱调解员、妥处纠纷事”品牌。由调解员中的老公安、老法官、老医师、老教师、老市场监管员组成攻坚队伍,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打响普陀调解品牌。(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完成时间:11月)

58.评选年度“普陀调解”十大案例。加强对各调委会案例撰写的指导,创新案例宣传载体,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典型案例宣传专栏,以案例为指引,提升调解公信力、影响力。(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59.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精准研判风险隐患,做好重点防控,确保不留死角。(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二)加强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

60.发挥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领导、议事协调作用,健全完善各职能部门执法衔接、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效落实。(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科。完成时间:4月)

61.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持续深化社区矫正集中执法模式,有效规范社区矫正机构执法行为,提升组织实施社区矫正的效能。深入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牵头部门:社区矫正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62.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保工作,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隐患排查,加强动态分析研判,全力做好冬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第五届进博会等重要节点安保工作,确保“四个不发生”。加强对象疫情风险排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牵头部门:社区矫正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63.贯彻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深化安置帮教四项机制,落实帮教衔接、走访排摸、分类帮教、情况报告等工作要求,做好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动落实安置帮教政策举措。(牵头部门:社区矫正科、教育帮扶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64.深化完善“按需施教”工作模式,探索建立健全“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开展教育帮扶效果评估,推进教育帮扶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支持系统,推进家属参与教育帮扶工作机制建设。深化心理矫正工作,持续推进“心怿站”区级心理矫正工作室、“心视界——绿色直通车”心理矫正暨“职导心航”就业促进品牌项目,开展“艺圃”手艺工作坊特色技能公益活动项目,提高教育帮扶效能。(牵头部门:社区矫正科、教育帮扶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65.分层分类抓好专职干部、选派民警、矫正社工、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持续提升“四位一体”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协同作战水平。(牵头部门:社区矫正科;责任部门:各司法所,新航普陀社工站。完成时间:12月)

六、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全方位强化政治、组织、队伍、基础等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不断加强党建引领

66.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高质量多形式开展专题研讨、主题宣讲、红色考察等活动,不断提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基层党组织。完成时间:12月)

67.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意识形态规范引导,完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基层党组织。完成时间:12月)

68.深化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加强分类指导,对符合条件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时升格,促进党建均衡健康发展。(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各基层党组织。完成时间:12月)

69.以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为抓手,夯实律师行业党建基础,立足普陀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党建实际,探索培育“律动普陀”——法律服务行业“靠谱”党建品牌。(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律师行业党委、各律师党组织。完成时间:12月)

(二)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7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完善责任分工,落实责任签约,强化压力逐级传导。(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基层党组织。完成时间:12月)

71.发挥廉政风险滚动排查防控等制度优势,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延伸监督触角,强化执纪监督。(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三)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72.多渠道加强干部培养,完善队伍结构,增强法治专业本领,提升干部“人靠谱(普),事办妥(陀)”的精气神。(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四)不断加强内部规范管理

73.加强信息简报宣传力度,实行月度约稿机制,开展信息员培训,加强经验总结提炼,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处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74.建立信访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开展信访业务培训,明确信访工作流程,普及信访业务知识。(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处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75.加强保密工作,明确保密责任,落实保密措施,开展经常性保密教育,切实提高保密安全意识。(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处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76.加强档案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高档案管理标准化、数字化水平。(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77.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基础工作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完成时间:12月)

78.加强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开展季度性财务自查、合同自查。(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处室、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79.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年度销账机制,确保固定资产处置及使用规范。(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间:12月)

80.加强信息化工作,配合市局建设上下贯通、指挥联动、集约高效的一体化指挥信息平台。(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司法所。完成时间:12月)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