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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2年01月1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各标准化菜市场经营管理公司: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四版)>等2个防控指南的通知》(2022年1月11日)要求,各市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四版)》,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加强防控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实现应接尽接,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登记,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督促身体不适从业人员及时报告并就医。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感染高风险岗位人员加强核酸检测,加强重点人群防护。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全力推进市场从业人员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2022年1月31日前实现应种尽种。

二、落实顾客查验。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在市场主要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健康码图识,加强人员扫码登记或人员信息登记,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拒绝其进入市场购物,同时上报区商务委。顾客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市场购物。

三、保障场所安全。保持市场环境卫生,督促摊位经营者履行“一日一清洁”要求,在专业人士指导和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每天营业后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记录明示。

四、规范冷链管理。冷链食品要求,对入场销售者采购、经营进口冷冻冷藏肉类(含水产品)要严查“三证”,即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对进口冷冻冷藏肉类实施“三专”管理,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禁止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做到“四个不得”,即没有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均不得上市销售。鼓励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海关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在销售区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五、加大防控宣传。充分利用市场内广播、电子屏和宣传栏,宣传疫情防控和健康防护知识。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根据《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四版)》及最新防控要求,抓好落实。

区商务委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如2次查出问题并整改不力,将约谈市场主要负责人;约谈后整改不力,将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及属地街镇进行处理。

如因市场未按防控要求抓好落实出现疫情突发事件,则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附件:标准化菜市场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