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浦镇关于“真建、春光村农民安置房项目补证工作 急需市信访办协调解决的难点问题”的报告

区信访办:

为落实区委、区府领导“关于加快桃浦镇真建、春光村农民安置项目房屋产权证补办推进工作”的指示精神,我镇参照槎浦新家园的模式,认真摸排梳理出下列急需市信访办协调市各职能部门解决的难点问题,恳请贵办与市信访办积极沟通,争取市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扫除产证办理工作中的各类难题。

一、安置房项目认定审批(涉及市房管局:大居办、住宅中心;市规资局:用地处、规划处;市住建委:城乡建设处;市财政局:资金管理处、预算处)

真建、春光村农民安置房补证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关键是借用安置房的政策路径,建议参照槎浦新家园项目的成功经验,用项目的现状进行认定,并继续延用2013年基准地价收取土地出让金,以取得市相关部门在政策通道上的支持,确保项目后续推进。

二、大市政配套费实行包干(涉及市房管局:计财处、住宅监督处;市财政局:资金管理处)

真建、春光村农民安置房项目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两项目都是在2000年初建成竣工并交付使用,当年在项目建设时水、电、煤、通讯、闭路电视、市政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费用都是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并向配套单位实际支付,当时所有支付票据都有证可查,建议市相关部门应考虑两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政策支持,采用槎浦新家园项目的方式,实行大市政配套费综合包干,以缓解建设单位在补证工作中的资金压力。

三、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涉及市房管局:市场处)

真建、春光村农民安置房项目在补证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通过房开发资质的企业进行运作,对此两项目在申报房产开发企业资质手续时,务请市房管局给予工作方便与支持。

四、民防工程补建(涉及市民防办)

真建、春光村农民安置房项目由于历史原因,当年建设时没按相关规定配建民防工程,当下两项目要补办相关手续时,按规定市民防管理部门必定会提出落实两项目民防工程的补建问题,正因历史原因形成并现实中已无法实施,建议市民防办采用补缴民防工程建设费来弥补这一缺失。

五、小区道路验收(涉及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真建、春光村农民安置房项目都建于2000年初,两项目区内的道路建设都是依照当年标准实施,当下在补办相关手续时,建议市公安交警总队应兼顾当年的历史事实,在补办小区道路合格验收证照时,给予工作的大力支持。

六、水、电、煤、电信、有线电视工程验收(涉及市水务局、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电信公司、有线电视工程管理公司)

真建、春光村农民安置房项目补证手续办理时,涉及水、电、煤、电信、有线电视等配套工程的验收,因时间跨度大加之资料的缺失,给相关配套工程验收增加一定难度,建议市相关配套管理单位应给予工作方便与支持。

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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