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桃浦镇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2021年12月0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政府:

2021年,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桃浦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法治普陀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桃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为建设“美丽桃浦,美好生活”提供法治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本镇2021年度本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桃浦镇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在加强组织保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等九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桃浦转型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保障,不断完善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

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和2021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完善“镇党委领导主要抓、分管领导负责抓、镇法宣办具体抓、基层单位配合抓、居民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基层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桃浦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突出重点任务,强化组织保障,发挥好统筹协调推进镇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作用,定期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及相关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镇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指导监督各村(居)、各科室部门落实法治工作规划;组织法治联络员业务培训;积极开展调究,及时总结推广法治领域典型经验;三是镇政府定期向镇人大报告基层法治建设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列席镇政府重要会议,一年接受人大代表集中视察2次,充分听取人大的意见和建议5条。各部门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桃浦报》等多种渠道进行政务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免予公开政府信息1条,主动公开率93.33%。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结4件,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3件,非政府信息1件。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桃浦高质量发展

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重点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共组织3场专题学习会。二是积极发挥“新时代 新思想 桃浦汇智宣讲团”小分队、社区法官和居村法律顾问的作用,深入机关、军营、居村、园区、学校等地,不断拓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广度深度。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打造莲花公寓、樱花苑等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社区落地开花。

(三)深化依法治理,持续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一是进一步整合下沉行政执法力量到网格片区,提高网格化管理能力。建立城管、公安、市场监管、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执法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和联勤队伍,执法效率不断提升。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受理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5件、司法所参与重大法核27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与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均为0。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三是认真执行司法所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制度,全年列席会议20次,参与讨论、发表合法性相关意见、建议25条。四是扎实推进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定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和机制,细化保障措施;全年参与6部法规草案的立法征询工作,组织意见征询会4场/60人,提出意见建议23条,被采纳1条;打造东部客厅基层立法联系点法治文化阵地、社区立法联系意见采集点、“法律图书角”、设置居民意见箱等,着力打造基层立法民意“直通车”。五是积极推进新杨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重点培育单位建设,依法完成居村委换届选举。六是积极创建申报法治建设示范镇。

(四)加强疫情防控,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开展民法典进“疫苗接种点”法律宣传活动,组织疫情防控专项培训会。秉承“服务是桃浦第一资源”工作理念,建立镇领导、基层主要负责人双重服务企业机制,镇领导班子带队走访调研各类企业1000余次。发布桃浦“TOP5条”,开展法律政策宣讲、财务总监座谈会、家门口的工博会、法律知识讲座等多样活动,助力企业在法治环境下健康发展。坚持建章立制,积极稳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及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四)规范程序,全面推动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镇政府严格落实镇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桃浦镇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全年共召开镇长办公会议23次,对61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在镇长办公会议上进行集体讨论决策。在疫情防控、老宅改造产证办理、环境综合治理、“群租”整治等重难点工作的开展中召开专题会议,征求专家、法律顾问、人大代表及居民等各方意见。全年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建议3件,镇人大代表12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全镇现有法律顾问16名,其中镇政府法律顾问1名,社区法律顾问6名,村公司园区法律顾问9名。镇政府法律顾问为“无违建居村”创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李子园公寓小区房屋征收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度严格按照分管领导审查、法律专业审查程序,签订、审查、备案各类合同468份。

(五)权责一致,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事前公示,以“一网通办”、镇综合执法队信息公示栏为平台公示相关信息,建立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数据库;规范事中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事后公示,推动处罚结果公示,确保监管留痕。二是大力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聚焦程序规范,落实文书制作、设备配备、音像记录、存储归档“四个标准”,明确专人负责资料存储,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规范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公正合法,确保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主体、审核人员、审核程序“五个明确”。制定并公示《桃浦镇人民政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审核范围和审核内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通过司法所审核、镇政府工作会议集体讨论。2021年1-11月,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27件,审核率达100%。

(六)多方发力,矛盾纠纷化解有新招

一是今年1-10月,受理“110”联动接处警1945件,调处反馈1945件。人民调解调解纠纷383件,窗口接待咨询454件/650人次,治安案件41件。报送调解案例22篇,其中1篇入选司法库;二是扎实推进“五防”专项行动,依托三所联动机制,联动受理化解矛盾17件;三是开展“防激化 促和谐”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讲座1场、联合接待1次;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迎建党百年、为民办实事、百千万活动”主题活动,提供上门法律服务308次;四是聚焦“双减”政策的实施,组织调解员走访辖区内13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教培机构,全面为校外教培机构提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服务。

(七)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全面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一是制定《桃浦镇关于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桃浦镇各单位部门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桃浦镇重点普法项目》,深入推进“汇智宣讲团”“小小观察员”“清风桃浦”、工会服务“大篷车”等一批特色普法项目活动。二是举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9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社区法官拉家常”、宪法宣传周等法宣活动20余场、制作《民法典100问》等法宣资料;三是关注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开展普法进校园、少儿模拟法庭、调解庭活动2次;四是积极发挥网络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制作宪法主题、《生物安全法》等法宣公益短片,进行线上普法;五是深入推进“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年新增培育48名“法治带头人”、96名“法律明白人”,举办业务培训4场;六是积极打造莲花公寓、樱花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

(八)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工作

领导带头学法讲法用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政领导“每月学法日”、机关干部“每季学法日”、任前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在线学习等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依法治镇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三、存在不足

一年来,桃浦镇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桃浦镇镇域面积大、人口多、矛盾纠纷类型多样,法治建设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组织保障方面还有待加强;二是市级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建设有待推进;三是执法权下沉后,干部的执法能力,特别是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旧住房综合修缮、成套改造、老旧小区职能充电桩安装和加装电梯等民生实事工程;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探索集体经济开放创新发展路径;三是全面启动实施桃浦镇“八五”普法规划,把市级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建设纳入规划中,积极打造市级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四是构建全镇城市管理精细化体系,深化“一网统管”建设,优化网格化管理标准和流程,进一步整合下沉执法力量到网格片区,加强执法队伍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网格化管理能力。

桃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