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浦镇关于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公司、园区,驻镇相关单位,机关各科室(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和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抓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沪府办发〔2019〕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以坚持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为整体思路,遵循“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社会普遍参与”理念,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系统推进,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全面提高分类实效。

(二)主要目标。2019年桃浦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四大目标。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覆盖。实现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确保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街镇”,争创“示范街镇”。二是建成44个“两网融合”服务点,湿垃圾分类量日均高于37吨,可回收物回收量日均高于27吨。三是继续深入探索居住区湿垃圾就地粉碎处置工作模式。进一步深化、固化居住区湿垃圾就地粉碎处置工作模式,建成7个湿垃圾粉碎箱房处置点,居住区湿垃圾减量成效进一步提高。四是《条例》贯彻实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2019年,举办垃圾分类及《条例》普法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成立志愿者队伍,开展宣传活动,覆盖48个居(村)委,发放宣传海报及资料,人人知晓、普遍参与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二、完善《条例》贯彻落实的制度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条例》颁布为契机,召开桃浦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将生活垃圾管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专项督查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组织、街镇落实”的思路,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成立桃浦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加大日常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力度,围绕《条例》贯彻落实,细化责任分工,量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指标,具体责任到人。

(二)推进基层建设。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尤其是居民区党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形成社区党组织、居委、物业、业委的“四位一体”合力抓实四级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特别是落实镇联办及居(村)委每1—2周的垃圾分类工作分析评价制度,发挥居民自治功能,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接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对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检查频率,定期分析发现的问题,并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坚持“典型引路”,因地制宜加快复制推广。

三、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程体系建设

(一)推进全面覆盖。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创建活动,新创达标居住区45个,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人,严格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达标标准和比例,将源头实效比例分解至居住区、进单位。完善居住区内配套设施,对缺乏垃圾分类设施的小区进行补建,对已有的垃圾箱房按照分类设施标准进行改造,推进居住区、公共场所生活垃圾投放容器、标识以及短途驳运机具的规范化。全面落实居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按照“一居住区一方案”,实现楼层、门洞“撤桶”到位,居民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习惯逐步养成,垃圾投放点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等促进源头分类实效模式,发挥好绿色账户积分志愿者、垃圾箱房管理员等在源头分类指导、管理作用。用好在职党员、居村联络员双报到制度,提高对社区垃圾分类的示范、志愿者等作用。积极对接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镇、文明小区、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二)加快体系建设。一是继续推动“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坚持“线下线上相结合”原则,拓展绿色账户可回收物管理功能,将可回收物信息接入绿色账户平台。同时,鼓励社会第三方再生资源企业将信息接入绿色账户平台,逐步实现桃浦镇可回收物信息统计科学化。建立各类可回收物收运每月台账统计、报送制度。

四、全面营造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一)推动源头减量。一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开展绿色办公,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二是推动旅馆、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绿色消费,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三是加强对桃浦区域内经营的快递业指导,提高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率。四是加大净菜上市在标准化菜场、生鲜超市和大型超市等场所的推进力度。五是排摸本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现状,落实新建和已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的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套工作。

(二)强化执法监督。一是严格行业监督。依托垃圾分类全程信息化系统,规范收集运输行为,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加大对中转环节的湿垃圾品质、运输环节混装监管。落实“不分类、不处置”制度,强化处置设施垃圾分类质量控制管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湿垃圾的质量检查。二是鼓励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组织社区居民、新闻媒体对物业分类驳运、环卫分类收运开展检查。逐步落实倒逼机制,逐步落实收集、运输单位对居住区交付生活垃圾品质管理责任,从分类湿垃圾品质管理倒逼机制逐步延伸到其他分类垃圾品种,倒逼居住区做好源头分类管理工作。三是开展系列执法行动。针对旅馆经营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共机构一次性物品提供和使用,细化违法行为处罚程序,统一处罚裁量基准,统筹部署垃圾分类、餐厨垃圾等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重点针对收集容器配置、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执法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组织开展《条例》培训。采取分类分级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送教上门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宣传海报及资料。二是实施《条例》宣传工程。树立一批垃圾分类先进典型,开展一系列“垃圾去哪儿”主题教育活动,创建一批垃圾分类示范居住区。三是开展垃圾分类社会动员。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法制知识宣传“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系列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精神文明创建、卫生创建、志愿者服务等渠道,普及垃圾分类法制知识,结合好家风好家训工作,实现垃圾分类进家庭培训。四是发挥城管社区工作室作用。牵头基层党组织、居委、业委会、物业、志愿者形成“五位一体”联动机制,积极落实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全面优化全程分类体系运作政策保障

创新经济激励。要结合各居住区、各单位的垃圾分类实效,落实对各类垃圾尤其是湿垃圾分出品质的控制和奖惩措施,强化分类实效管理。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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