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车辆处置的请示

区财政局:

普陀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是普陀区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现有两辆公务用车,分别为2011年10月购置价值178000元的南京依维柯17座中型普通客车和2014年8月购置价值476831.18元的苏州金龙39座大型普通客车。主要用于日常训练接送运动员、周末比赛、寒暑假外地集训、日常外勤事务使用。由于学校训练项目多,场地分散,车辆使用频繁,损耗严重,导致公务用车费用逐年上升甚至超标使用。现根据市委巡视组的意见,对公务用车超标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申请对南京依维柯17座中型普通客车进行报废处置,对苏州金龙39座大型普通客车进行转让处置。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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