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普陀区少体校射击队前往江苏省常州市进行暑期交流训练的批复

 普陀区少体校:

 为了不断提高我区射击队的运动水平,经研究决定现同意你校关于组织射击队30名运动员、2名教练员于7月4日至8月12日前往常州市业余军体学校进行交流训练的请示。 请指派一名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相关手续,获准后,方能组队赴常州市训练。 希望你们认真、规范地做好射击队暑期外出训练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此次集训能够安全、高效、有序、顺利进行。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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