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工作,加强各等级审批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新修订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体竞字[2009]63号)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下发<上海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体竞[2010]16号)的通知,现将《上海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转发你们,同时下发我区执行《上海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补充说明,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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