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申请长期使用公物仓闲置房屋的请示

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建立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的通知》,在原有社区卫生管理中心基础上,调整建立了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该中心为我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核定编制42名。原普陀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办公场所共三间办公室,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已无法满足实际办公需求,拟申请使用普陀区西沙洪浜路40号作为办公用房长期使用。经公物仓系统查询,该处建筑房屋产权人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产权房建筑面积为1947平方米,搭建房产建筑面积为326.47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为2273.47平方米,价值为607.09548万元,使用状态为闲置。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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