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事项TP1134的答复

办理结果:已解决或采纳

 

顾惠明代表:

由普陀区“两代表一委员”转来的联合接待事项办理情况表(事项编号TP1134)已收悉。对表中提出的医院拒收危重抢救后有基本生命体征仍需长期治疗的病人问题回复如下:

目前,普陀区存在医疗资源紧张的问题,《上海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了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障合理住院需求,方案指出:严格按照分级诊疗规范为患者提供合理、有效的诊疗服务,使符合住院标准的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住院治疗;增加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比例,实现临床路径“医、药、护、患”一体化,增加临床行为规范和透明度;医联体内探索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各医疗机构不得拒收危重后康复期病人住院或限制病人住院天数。目前,普陀区各二、三级医院根据国家卫计委颁布的疾病临床路径方案,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开展了临床路径工作,按照临床路径及各病种的诊疗规范进行诊疗,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会办医疗机构也根据患者的病情、病种,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治疗,确保患者得到有效治疗,与住院时间的长短无关,也未规定过住院时间的天数。

我区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利用开展临床路径、Drgs等管理工具,加强对住院病人的有效管理,保障患者的不同病情、病种,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治,确保有效合理的治疗,同时提高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同患者之间的沟通、解释,消除患者对住院日的误解,维护好良好的医患关系,确保医疗环境的健康发展。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

                                  2020年3月20日

 联系人姓名:沈  峻         联系电话:52564588—3315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  邮政编码:2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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