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文旅局关于报废普陀区图书馆部分固定资产的请示

普陀区财政局:

为配合普陀区图书馆(含区少儿图书馆)装修工程和环保工作需要,普陀区图书馆对本馆的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和排摸。根据沪机管[2014]23号文及普府办[2013]29号文对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有关规定,拟对部分固定资产(资产入账在区文旅局资产平台中)作报废处置:

一、自动扶梯(奥蒂斯)2台:根据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电梯设备陈旧,技术淘汰,零部件经常损坏,维修费用高。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察已审批通过两部扶手电梯可报废。

二、热水锅炉(中央空调)2台:馆内现有的热水锅炉排放标准为氮氧化物<150mg/m3,高于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387—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所要求的氮氧化物<50mg/m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本市中小锅炉提标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沪府办规[2018]33号)及《关于开展中小燃油(气)锅炉提标改造工作的通知》(普环保[2018]8号)要求,需对锅炉进行低氮改造。现有的热水锅炉使用年限已经超过10年,仅更换炉芯施工难度大、费用高,报区财政后同意锅炉整体更换。

三、中央空调-天花板嵌入式(风机盘管)10台、中央空调-低短式明装(风机盘管)15台:已达到使用年限且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根据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该批待报废的固定资产共4项(计29台件),账面原值为1175951元,经现场盘点,账实相符,评估价值为16700元。经普陀区图书馆馆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申请将以上资产予以报废。

9月16日,普陀区图书馆向我局上报了《关于普陀区图书馆部分固定资产申请报废的请示》,9月23日,经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报废。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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