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旅局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基层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和旅游企业:

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 区应急局关于开展2021年普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普安办〔2021〕9号)要求,为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进一步保障我区文化旅游系统安全稳定,现制定《普陀区文旅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执行,按时上报活动情况。

附件:普陀区文旅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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