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万里街道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计划

2020年03月0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贯彻普陀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完善住宅小区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确保年度各项任务目标保质按时完成,现将街道2020年度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规范工作机制运作。建立“街道、居民区”两级住宅小区管理会议。一是每月召开街道层面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落实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双牵头责任。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街道各办公室和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解决辖区内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具体问题,尤其是要解决一些跨部门、跨领域的热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住宅小区治理水平,确保小区内部运作顺畅。二是按照“1+4+X”的模式(“1”为居民区党组织作为牵头召集单位,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召集人。“4”为社区民警、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成员单位,“X”为对应实际问题所需承担职责的专业部门),每两周召开居民区层面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良性互动, 形成小区矛盾早发现、共协调、快化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逐步构筑“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小区事务网格管理,违法行为综合执法,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自我管理机制。以构建“同心家园”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各类管理规约、决策议事制度为抓手,深化小区党建联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辖区内符合成立条件的住宅小区,通过强化指导和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5%。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区业委会100%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区业委会100%成立党支部。辖区内住宅小区符合条件的,100%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工作。完成辖区内居委会增设环境和物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完成60%商品住宅小区代理记账工作,累计完成率达90%。

(三)加大小区设施设备改造和居住环境改善力度。现有基础上,配合做好2处建筑物高空坠物隐患处置。配合完成1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做好商品房及售后房公共收益100%入账,并实现辖区内所有商品房小区公共收益入账总金额较去年上涨20%。推进6个商品住宅小区委托第三方代理记账工作。推进5个商品房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工作。配合完成2个小区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排查。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督促业主在签订物业服务、商铺租赁、单位装修装饰等合同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贯彻《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社会化进程,实现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加强法规宣传,不断提升居民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尤其是社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垃圾分类意识。

健全完善小区综合执法,扩大城市综合执法的覆盖范围。针对违法搭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群租、毁绿占绿、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违规设摊、宠物扰民、高空抛物等问题,落实执法主体责任,有效整合资源,联合快速处置。加大解决“停车难”工作力度,协调推进住宅小区与周边共享停车资源,实行错时停车,鼓励住宅小区挖潜增建停车设施,积极试点探索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公共部位实施机械式停车位改造。

   二、下步计划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要以解决住宅小区中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落实主体责任和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始终把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基本的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政府指导、中介机构服务、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新模式。要始终贯彻党建引领、服务为先、资源共享、共用共建的工作思路,优化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协商制度,努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四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