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路街道成立居委会下属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2019年普陀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六个一批”工作项目》和《普陀区关于加强居委会下属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居委会的下属委员会,在居民区党总支和居委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成为居民商讨小区环境和物业综合管理的交流平台、协商平台、自治平台。计划至2019年底前,在全街道23个居委会实现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

二、工作内容

(一)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在8月下旬拟定《宜川路街道居委会下属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范本)》。详见附件1

(二)成立时间安排

为使各居民区成立下属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有序、有效地推进,就各个居民区物业、业委会、房屋性质等情况进行梳理,从易到难,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详见附件2

第一阶段(10月底前):以情况较单一的,一般为一个物业,同一房屋性质的居民区先成立。计划成立8个委员会,涉及8个居委会, 13个小区。

第二阶段(11月中旬前):以情况较复杂的,一般为有两个物业、两种房屋性质或小区没成立业委会的居民区次之成立。计划成立10个委员会,涉及10个居委,28个小区。

第三阶段(11月底前):以情况复杂的,一般为有多个物业、多种房屋性质、多个业委会的居民区及超大型居民区最后成立。计划成立5个委员会,涉及5个居委,9个小区。

(三)各居民区根据街道要求的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成立时间确定成员名单、制定工作制度,并向街道自治办、房办报备。详见附件3、4

三、工作要求

(一)各居委会根据小区实际做好委员人选的选择及把关工作。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一个居委会成立一个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二)做好档案记录工作。各居委区在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及开展具体工作时,可通过现场照片、会议纪要、签到等方式记录工作的日常推进情况,形成书面,做到工作留痕。

 

附件:

1、宜川路街道居委会下属物业和环境管理委员会章程(范本)

2、宜川路街道居委会下属物业和环境管理委员会成立时间安排表

3、宜川路街道居委会下属物业和环境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范本)

4、宜川路街道居委会下属物业和环境管理委员会会议成员名单(范本)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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