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路街道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安全,根据《本市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普陀区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要求,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把城市安全放在首位,补齐城市管理短板,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招牌、空调外挂机、玻璃幕墙、高楼装饰物等各类建筑附着物的设置和管理,坚决消除本街道各类空中坠物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类管理的要求,通过对各类建筑附着物全覆盖、全要素、无死角、无盲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实现“摸清底数、消除隐患、规范设置、建立长效”的目标,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氛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的生活工作环境。

三、职责分工

社区管理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

安办负责商务楼宇玻璃幕墙等专项整治和建档立库工作。

发展办负责辖区学校内空调外挂机、玻璃幕墙、高楼装饰物等各类建筑附着物的专项整治和建档立库工作。

绿化市容所负责户外店招店牌等专项整治和建档立库工作。

房管办负责住宅区内建筑外立面的窗户玻璃、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防雨篷、花架、晾晒装置等装饰物、外挂物的专项整治和建档立库工作。

城管中队负责各类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等整治和执法工作,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公安派出所负责专项整治的大联动机制和治安维护等工作。

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对辖区街面、道路进行巡查和派单督促整改工作。

各居委会负责辖区私房范围内空中坠物专项整治和建档立库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社区医院范围内装饰物、外挂物的专项整治和建档立库工作。

街道其他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系统、行业领域的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以上相关科室、部门分别明确1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指定1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络对接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户外广告、招牌(绿化市容所牵头负责)

1.户外广告重点检查事项包括:画布牢固情况;构架锈蚀、断裂、变形情况,以及构架与基础的固定情况;电器设施绝缘情况。户外招牌重点检查事项包括:表层材料脱开情况;表层材料是否为木材、玻化砖、玻璃、钙塑板等易脱落材料;构架锈蚀、断裂、变形情况,以及构架与墙体的固定锚栓锈蚀情况;电器设施绝缘情况。

2.对下列户外广告、招牌实施拆除:未经审批、违反技术规范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置在屋顶的各类户外招牌;设置在墙面的各类大型外挑式招牌(不含最大直径或最大边长小于0.7米、支架出挑距离小于0.3米的小型侧招);违反“一店一招”等数量规定设置的各类户外招牌;采用内墙铝塑板、水泥石膏板、细木工板、胶合板、密度板、外墙装饰面砖、玻璃等易碎、易腐蚀、自重重的材料等禁用材质作为表层材料的各类户外招牌;墙面、门头设置的各类LED滚动字幕屏;无主招牌、商家歇业或动拆迁基地内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类招牌;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招牌。

3.按照《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管理要求,做好新建户外广告、招牌管控和备案工作。

(二)玻璃幕墙(安办牵头负责)

玻璃幕墙建筑安全重点检查事项包括:幕墙质量保修及检修维护情况;幕墙框架结构构件、玻璃及各类板材变形、松动情况;门窗金属构件锈蚀、断裂、变形、松动和损坏脱落情况;结构胶(密封胶)脱胶、开裂情况;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部位的防护和明显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是否发生过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定期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性鉴定、维修以及采取防护措施等各方责任落实情况。

(三)住宅区建筑外立面的窗户玻璃、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防雨篷、花架、晾晒装置等装饰物、外挂物(房管办对接区房管局牵头负责)

1.重点检查事项包括:装饰物、外挂物安全状况,包括有无破损、连接是否牢固、有无坠落等安全风险隐患;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业主、实际使用人和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处置情况等;对发现和暴露的安全隐患是否落实整改,并建立销项制度。

2.不符合《建筑外立面附加设施设置安全技术规程》(DG/TJ2003-2006)、《既有建筑外立面整治设计规范》(DG/TJ2146-2014)的,应当及时加固。对已废弃的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防雨篷、花架、晾晒装置等装饰物、外挂物,实施拆除。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摸底(2018年8月底前)

对辖区内所有商家、楼宇、在建工地、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等进行书面告知警示。告知书内容除安全提示外,还要包括建筑附着物所有人、管理人以及使用人的法律责任和警示提醒,督促落实自查整改。要对辖区内所有户外广告、招牌、空调外挂机、玻璃幕墙、高楼装饰物等建筑附着物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要加大对重要商业街区、人员密集场所、旧改基地、附着在老旧建筑物、建成时间长、体量大以及停业歇业无主的户外广告、招牌、空调外挂机等的排查力度,并按照“一店一档、一牌一档、一户一档、一楼一档”等要求,建立数据档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整改隐患(2018年9月底前)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设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建筑附着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玻璃幕墙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彻底消除隐患;暂时无法彻底消除隐患的,要督促制定应急预案,采取设置警戒区域等临时性措施。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类建筑附着物的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三)第三阶段:重点抽查督导(2018年10月底前)

社区管理办会同市、区相关部门,重点督查专项整治部署情况、排查情况、告知书发放情况、宣传发动情况、第三方专业机构抽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数据档案建立情况等,现场随机抽查各类建筑附着物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第四阶段:健全长效机制(2018年11月底前)

建立本街道建筑附着物信息档案库,包括设置人、施工方、设置维护时间等信息,实施动态监管和精准执法,加强源头管理和过程管控。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科室、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场所业主和设置人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

(二)严格标准,强化执法。各科室、部门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谁设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重要场所的整治工作,有效落实预防和管理措施,确保设施设置安全。街道绿化市容所、城管中队等监督执法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三)宣传引导,共治共识。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建筑附着物所有人、管理人以及使用人的规范意识。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方对建筑附着物安全的关注度、重视度和规范设置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规范流程,专人专报。专项整治期间,要安排专人落实相关信息、数据的汇总编报,建立每周信息报送制度,专人专班,定期上报区相关部门。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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