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普陀区格乐康社区服务中心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10294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1-30 10:53:36
发文字号:
普宜办〔2021〕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3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上海普陀区格乐康社区服务中心举办者:
你(们)提交的拟成立上海普陀区格乐康社区服务中心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我街道办事处同意作为上海普陀区格乐康社区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请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向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