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开始啦(附普陀区联系方式) 2025年03月0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自查报告。

  1、上报主体

  普陀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含自行生产、委托生产和受托生产三种情形),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指定的境内代理人(港澳台参照执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2、上报路径

  登录“上海市医疗器械追溯申报系统”(以下简称“追溯系统”)(https://zssb.yjj.sh.gov.cn)/进行上报。

 3、上报时间

  2025年2月20日-2025年3月31日止。

 4、上报提示

  1、首次使用系统的企业,可以在“医疗器械追溯申报系统”首页进行“注册账号”,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登录账号等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申请联系人。

  2、系统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可拨打64172550-806联系技术支持,其他问题可以联系首页工作群进行沟通联络。

  如有其他业务问题,可与属地监管所队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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