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2024年11月28日     来源: 普陀房管

为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房屋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上海市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选聘单位: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三)数量:1家律师事务所

(四)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较强的法律业务能力,且具有充裕的服务时间;熟悉政府事务和房管领域相关业务,有相关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3年以上,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

(五)律师个人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原则上不得接受超过5家政府单位的聘请;

(六)中选的律师事务所须按照本选聘公告对作为法律顾问律师的基本要求,为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推荐不少于7名熟悉政府事务及房管领域业务的专业律师作为固定法律顾问,履行相应工作职责。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三、服务内容

法律顾问所服务的各项工作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履职合法性评估、合同审查、文件草拟、法律咨询、法律培训、风险评估等相关法律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为选聘单位的制度建设提供意见和建议,参与起草、修改、审查选聘单位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二)对选聘单位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行为等提供咨询、评估,提出法律论证及审查审核意见,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三)代理选聘单位参加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调解等案件办理及处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四)为选聘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五)参与处理选聘单位的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调解涉及选聘单位的重大纠纷及对外谈判,起草重大合同、协议的文本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六)对于选聘单位发生的重大疑难案件、重大信访矛盾、突发事件及基层治理突出矛盾的处置化解提供法律咨询,并根据案件条件进展及需求,委派律师协助处置,高级合伙人律师和合伙人律师可适当介入,为选聘单位推进相关案件的处理进程提供进一步协助;

(七)为选聘单位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拟及出具相应法律文书;

(八)参与选聘单位的法治课题调研,协助选聘单位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对干部职工进行相关法律培训,及时传达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九)其他与选聘单位相关的法律事务。

四、申请资料

在本单位公布公告截止时点前,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报名表(见下方附件);

(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律师事务所简介;

(四)服务方案(包括法律顾问成员的专长领域、学术水平和专业影响力程度、提供服务情况的介绍等);

(五)律师事务所信用报告;

(六)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上述申请资料一式3份,均须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后予以密封,加贴封条,于2024年12月4日下午17:00前送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因报名单位提供的联络人联系方式方式有误,导致选聘单位无法联系报名单位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递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A905室

邮编:200333

联系人:朱老师  021-52564588转8951

五、程序

本公告有效期为2024年11月28日公告发布时起至2024年12月4日下午17时止。在公告截止后,选聘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综合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法律服务方案、推荐法律顾问履历情况等材料,择优确定拟聘律师事务所。

未中选的报名单位,选聘单位将在本公告截止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其联络人。

六、中选履约

对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提供资料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中选的,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选聘单位有权解聘并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报名单位名称:(律师事务所)

推荐顾问律师:(姓名)

通讯地址:

联络人:

电话:

服务项目

2025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报名材料内含文件:(可另附)

 

 

 

      本单位自愿接受《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有关要求,报名参加选聘工作,并保证所填事项及所提交资料均全部真实、有效。

 

律师事务所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