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和各街道受理点 2024年07月02日     来源: 普陀房管

1、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2、单身人士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3、共同申请人或单身申请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也可以按照本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有关规定,进行线上申请或者向就近的(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街道(镇)

地     址

咨询电话

长寿路街道

胶州路1087号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62277887-1081

宜川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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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23016

甘泉路街道

宜君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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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52255

石泉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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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37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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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路8号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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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67330

长风新村街道

中山北路3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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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02165

万里街道

真金路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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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90560

真如镇街道

兰溪路1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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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68994

长征镇

清峪路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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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63212

桃浦镇

绿杨路225号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66267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