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
首页
物业管理
房改政策
不办理有限产权房屋接轨的限制
2020-03-13 15∶03
来源: 普陀房管
根据沪房地改(1999)0867号文件规定,不办理接轨手续,缴纳维修基金,暂停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推荐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