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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 2023年01月02日 来源: 生态环境
2022年,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抓环保、促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主线,发扬“人靠谱(普),事办妥(陀)”的精神,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强自觉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稳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本年度,本区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308天,优良率为84.4%,PM2.5年日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PM10年日均值为40微克/立方米。10个市考水环境质量断面全部达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区管及以上河湖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8.4%。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一、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提升,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继续推进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第八轮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聚焦提升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做好市级重点项目调度,跟踪各项目进展,及时填报信息,确保目标任务完成。本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五大方面”目标任务共48个市级重点项目,7个项目已完成,其余项目均正常开展,无进度滞后项目。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加强扬尘防治工作。充分发挥扬尘防治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定期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商议改善区域扬尘污染现状对策措施。配合区城运中心开展“互联网+”工地监管模式的前期调研工作。开展量化评价及末位重点监管机制,对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及现场评分不佳工地开展强化监管,跟踪指导督促落实扬尘防治各项措施,协调组织加大力度开展重点区域周边工地和道路扬尘的污染防治工作。二是深化开展VOCs整治工作。积极推进落实本市2022年度VOCs污染防治工作,完成7家VOCs2.0治理单位减排量核算及1家涉VOCs储罐单位整治。进一步探索完善VOCs简易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完成4家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三是开展大气污染物溯源分析。针对今年以来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沟通,多次邀请市局和市环境监测中心专家前来本区大气自动监测国控点及周边开展实地调研监测和污染物溯源解析,分析本区空气污染特征,研究针对性对策。四是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商业广场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作,全年完成30套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安装。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积极推进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加强水质跟踪与监测预警,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数据分析汇总,及时掌握重点河道断面水质情况,定期召开水质例会,研究强化河道日常管养等工作,优化地表水自动站预警制度,研讨解决曹杨环浜水质波动问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落实上海市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能力提升项目,南北厅河、曹杨环浜水质自动监测站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开展本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完成全区56条区管及以上河道总计89.315公里排查,发现城镇雨洪排口和市政泵站排口等各类排口165个,并完成30个排口溯源。
(三)土壤治理修复方面。会同区规划部门持续做好土壤修复治理各阶段报告的评审工作,全年共完成32个初步调查、8个详细调查、6个风险评估和7个效果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参与完成3个修复方案评审,保障区重点地块的土地出让或开工建设。做好土壤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会同规划部门完成我区2022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情况核算。完成2019年以来一地一档资料上报。督促18家在本区注册的土壤修复治理从业单位做好信用记录登记工作。
(四)固废管理方面。严格依法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医疗废物年度申报备案工作。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对本区有害垃圾暂存点、医疗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实验室、机动车维修等45家产废单位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百日行动”,深入排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全区205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管理系统的注册和申报工作,注册率100%。持续做好全区19床及以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工作,指导收运单位对区内近170家小型医疗机构、宠物诊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单位定时上门收运医疗废物,共收运76.4吨。开展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等工作,全年共完成8家单位一般工业固废申报共计12项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开展一般工业固废年度申报备案工作26家。
二、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警示片问题整改及固守工作
根据中央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及本区整改方案,牵头开展整改销项工作,推动各责任单位持续做好督察交办件的跟踪落实、常态固守。
(一)开展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专项整治工作。聚焦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涉及上海问题、共性问题和历年长江警示片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问题等三方面,制定本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会同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等部门和各街镇联合开展警示片相关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的11项问题项目开展排查,共计排查点位10716处,发现问题53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开展2022年市生态环境警示片专项整治工作。梳理2022年上海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结合历年市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牵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会同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及各街镇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涉及本区的1处非正规加油站点问题已由区城投公司牵头完成整改。全区各相关部门、街镇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重点问题,共计排查点位5446处,发现问题点位41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完成2019年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销项。进一步完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项目销项工作,会同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和相关街镇,对整改工作涉及的旧改基地、河道、餐饮店等共计10个点位进行整改情况现场复核,未发现督察整改问题回潮反弹现象,40个督察整改问题全部销项。
三、加快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服务经济重振
(一)推进本区双碳工作。落实《上海市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对接桃浦镇、长征镇、真如镇街道、长风新村街道和桃浦智创城管委会,开展前期低碳现状排摸及创建工作宣讲和动员,成功申报桃浦镇莲花公寓和长征镇梅四社区创建上海市2023年度低碳社区、桃浦智创城创建上海市2023年度低碳发展实践区。启动“双碳”课题研究工作,与华东师范大学成立课题小组开展课题方案及内容研究,会同区发改委、区绿化市容管理局、区统计局对本区碳排放现状进行梳理,形成本区碳排放现状评估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路径报告。
(二)做好行政审批服务。积极配合区审改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力落实“两个免于提交”、“一业一证”等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措施。本局6种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1项已全面实行即办办理,即办件比例达到100%。环评审批、夜间施工审批、辐射安全许可、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技术论证等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积极探索“快办”、“好办”服务,新增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续办)“好办”行政审批事项1项。积极助力本区25个行业的“一业一证”改革,配合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优化整合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化妆品制造、消毒产品生产等三个行业业务办理流程和帮办流程,会同区卫健委核发第一张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行业综合许可证。高效务实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全年共办理环评报告表审批41件、排污许可证14件、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26件、辐射安全许可证48件、网管行政协助项目55件、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技术评估9件。
(三)跨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做好研发服务、生命健康产业等区重点项目服务工作。为C65等研发地块开展设计方案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帮助建设单位优化完善研发项目污染物排放所必需的环保基础设施的布局,打造适应多行业、多业态的研发大楼、研发基地,为本区大力发展研发服务产业保驾护航,为招商引资做好技术保障。
四、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守牢城市安全底线
(一)开展方舱、隔离点启用及关闭环保监管指导。开展新建方舱和隔离点的现场踏勘,对各点位医废贮存间选点和改造进行指导。开展投运前污水管网排查累计22家,一点一方案设立污水消毒设施或方式,线上培训指导环保相关规范。向市生态环境局及上海环境集团做好闭舱报备并做好医废清运和地表水环境监测工作,针对方舱50米范围内河道开展排查,对涉及的9条河道在方舱闭舱后开展48小时总余氯监测,监测结果未检出因消杀对周边地表水产生的不良影响。
(二)全力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及时收运处置。疫情期间,牵头成立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专项工作小组,全面掌握全区医疗废物的产生、贮存并协调收运。指导各隔离点位建立医废“点长制”管理模式并加强培训指导,规范隔离点医废的贮存、收运和管理。调整和优化本区涉疫垃圾和集中隔离点垃圾等应急收运处置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全链条保障医废规范贮存和安全及时收运,降低涉疫医废病毒传播的风险。针对街面、道路、小区开展黄色专用医疗废物袋装垃圾专项整治,通过末端监督检查推进街面黄色垃圾袋问题解决,降低黄色垃圾袋不规范堆放的发生率。指导各街镇成立专业清运队伍开展每日巡查,及时汇总街镇问题发现和整改情况,督促街镇及时发现、及时处置。集中封控期间开展医废巡查共计49批次98人次,巡查1764个点位,发现的74个问题均及时得到解决,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病毒传播风险。即知即改本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专项工作小组监督检查中发现本区存在的问题,加强舆情动态跟踪,确保问题闭环处置。
(三)全面加强环境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做好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报告上报。定期召开辐射安全管理例会,夯实责任分工,督促年度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落实。通过2021年度市对区辐射安全管理考核,开展2022年度辐射考核工作,就前一年考核发现问题进行分析和督促整改。对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并核发证照。完成30家区管涉辐射污染单位核与辐射安全隐患双随机检查。联合区卫生监督所、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和普陀区中心医院共同组织开展2022年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二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开展应急预案报备,梳理全区需编制应急预案报备单企业,完成66家单位备案工作。开展重点时期大气保障工作,制定实施本区2022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本区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补充修订工作,共计排摸32家工业污染源及63家工地污染源。开展秋冬季减排政企协商,指导9家企业制定本区秋冬季企业分级管控方案。做好进博会期间及秋冬季重污染期间应急减排工作。
(四)加强区域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开展各类污染防治执法工作。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信用分级分类体系建设工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公正、公开、高效”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全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959批次、5363人次,检查单位3205户次。组织开展年度监督执法随机抽查、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医废监管专项检查、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医废管理专项、辐射执法监管、建设项目中后期检查工作以及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长江经济带专项整改行动等30项执法检查行动。对29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52.8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6万元。完成25家单位的结案工作,结案金额26.76万元。
五、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回应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期盼
(一)展现生态环境铁军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总支和党员干部积极作用,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积极动员并选派局系统党员群众参加一线支援工作和社区志愿服务。共有20名干部下沉支援方舱、隔离点和社区,6名干部任所在居民区及方舱党员志愿服务组组长、临时党支部书记,选派6名干部参加疫情防控专班,全部党员完成社区双报到并转为志愿者。
(二)强化环境信访矛盾处置力度。开展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突出信访矛盾排查,落实领导包案、跟踪稽查等机制,提高信访事项处置的实际解决率和市民满意率。做好人民意见征集工作,完成4件政协提案处理。针对年内移交街镇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业务帮扶及现场指导,开展餐饮油烟扰民类事项联合执法行动11次,形成良好的行政执法及矛盾调处合力。全年共受理、调处各类环境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事项700件,其中油烟气180件、噪声污染367件、大气污染101件、水污染20件、电磁辐射等其他问题32件,按时办结率100%、先行联系率100%。根据区城运中心测评,本局2022考核年度工单处置市民满意率为84%。
(三)提升环境监测水平。一是做好环境质量监测。按年度监测工作计划,每月开展市考河道断面、水环境质量评估断面监测;大气降尘、降水、TSP、道路交通、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每日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噪声功能区自动监测站、在建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开展审核工作,强化联动预警机制。二是完成污染源监督监测。完成废水、颗粒物、VOCs废气、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电磁辐射等监测共计127厂次。完成锅炉烟尘烟气141台次。 完成排污许可证4家重点监管企业和6家一般监管企业证后监管全项目监测。完成柴油车路检1309辆、非道路移动机械62辆次;机动车入户监测尾气154辆次、机动车入户监测OBD 30辆次、机动车入户监测尿素31辆次。对区内3家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确保数据即时传输有效。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完成在线监测设备、企业自行监测和社会化监测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每季度对辖区内以及承接普陀区企业委托的社会化监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编制监督检查报告,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机构出具报告的真实准确。
(四)加大生态文明宣传贯彻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理论学习、干部培训等学习重要内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充分发挥各线上线下宣传阵地作用,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利用生态环境宣教节点,通过主题活动、基层宣讲、线上展示、绘画比赛、金点子征集等多种途径,组织开展5·22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系列宣传活动,主办宣传活动9场。发挥基地宣教作用,改造并开放普陀区环境教育基地(普陀区环境监测站),开展各类环保主题宣讲。举办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学校擂台赛,助力国际生态学校创建。结合政府开放日活动打造环境教育基地“云参观”。强化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开展巡河护河、知识宣讲、共建清洁家园等各类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生态文明宣传到基层、进社区。营造生态文明宣传浓厚氛围,呼吁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理念,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共同参与建设美丽普陀。
(五)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编制2022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制发本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日等宣传活动,做好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职责各项工作,提升法治意识。开展生态环境“谁执法、谁普法”系列培训。积极完成区创新中国成立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迎检工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并完成司法部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督察迎检工作。处置和回复检察建议1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成生态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工作4次,处置1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推进精准普法,组织区内企业召开行业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对正面清单内企业进行上门帮扶指导。创新本区工业(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监管“三方责任”机制,组织区域内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召开园区生态环境监管会议,提高园区内排污企业的法治意识和守法能力。
(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发布《2021年度上海市普陀区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一步优化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参与举办普陀区“政府开放月”线上系列主题开放活动。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8件,完成率100%。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总数16件,主动公开率93.75%。完成3件政协提案答复公开、1件人大提案答复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