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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教育特色项目学校擂台赛活动的通知 2021年12月01日 来源: 生态环境
区各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第八轮(2021-2023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普委办〔2019〕85号)的工作要求,推动环境教育进学校、进课本,增强广大师生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学校环境教育和环境管理水平,引导师生从关心学校环境到关心周围、关心社会、关心国家、关心世界,在教育和学习中学会创新并积极实践,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改善学校和周边社区的环境。同时,为参与国际生态学校项目夯实基础,区生态环境局和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学校擂台赛活动,并对优秀项目进行奖励。项目申报成功,将对项目学校授予普陀区“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学校”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本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
二、参赛条件:见《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评审标准》(附件1)
三、评选步骤
(一)学校根据《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评审标准》进行自查,符合条件者填写《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附参赛申报材料,报区中小学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初审。
(二)参赛学校打擂台。区中小学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对申报学校进行初评。
(三)区中小学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邀请有关专家评委组成项目组进行复评,对通过复评的单位进行最终评定并将复评结果反馈至各申报学校。
(四)公布评定结果,进行表彰。
四、参赛申报材料
(一)环境教育特色项目(活动)实施报告(word格式)。
(二)环境教育特色项目展示报告(PPT格式)。
(三)环境教育特色项目展示报告PPT中的图片源文件(要求清晰、2M以上高像素、JPG格式,可供书籍刊物出版使用,每张图片需标明主题内容)。
(四)参评学校提交不超过15分钟的展示成果视频资料(自选递交项目)。
(五)学校对照《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评审标准》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填写自评分,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五、时间安排
(一)2021年12月15日前,请申报学校将《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申报表》原件及盖章的pdf扫描文件,和其他参赛申报材料以学校名称命名的压缩包形式,点击以下链接上传电子版文件。
材料申报专用链接:
https://pan.baidu.com/disk/main#/transfer/send?surl=AB0AAAAAAAwpBQ
(二)2021年12月下旬举办擂台赛,由区项目组开展评比。
(三)2021年12月31日前,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对通过复评的学校进行最终评定。
(四)2022年1月15日前公布结果。
附件:1.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评审标准
2.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