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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4年03月29日     来源: 生态环境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有效应对本区空气重污染,建立健全高效协调有序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减缓空气污染程度,减轻空气污染对市民健康的影响,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

4、《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5、《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包含“总则、组织体系、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监督管理”七个章节。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明确《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依据、实施范围及工作原则。

第二章为“组织体系”,主要明确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和工作机构的组成,以及各部门职责分工。

第三章为“预警”,主要明确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及发布响应流程。

第四章为“应急响应”,主要明确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分级、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明确应急响应执行、监督、终止以及信息公开等工作流程。

第五章为“总结评估”,主要明确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汇总和上报工作流程。

第六章为“应急保障”,主要明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人员、通信与经费保障措施。

第七章为“监督管理”,主要明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演练培训、社会宣传、监督问责和预案管理规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应急预案》正式实施后,区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区各相关部门和街道镇做好具体工作落实,一旦发生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响应警报,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减缓空气污染程度,减轻空气污染对市民健康的影响,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