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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普陀区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普陀区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以及“软实力”提升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信访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优秀人民建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以下称建议人)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进国家机关工作,向相关国家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经市、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采用,并被市、区、街镇有关部门采纳,具有良好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的高质量人民建议。
二、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所提人民建议经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采用,被市领导批示,并被市政府或市有关部门、单位采纳,产生了或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所提人民建议被区领导批示,并被区政府或区有关部门、单位采纳,产生了或能够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奖励500元人民币,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所提人民建议被街镇或区、街镇有关部门、单位采纳,产生了或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奖励200元人民币,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设立普陀区优秀人民建议奖励评审小组,由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评审小组成员从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有关专家学者中遴选组成。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四、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对优秀人民建议进行初评,提出拟奖励名单,报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二)由评审小组评审并提出获奖名单;
(三)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并采用适当方式颁奖。
五、优秀人民建议每年表扬奖励一次,奖金直接发给获奖建议人。
六、本办法由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关于《普陀区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办法(草案)》
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普陀区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办法(草案)》的必要性
2020年7月10日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修订的《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规定》第14条第3款规定“建议人提出的人民建议事项,对改进党委和政府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突出贡献的,可以以适当方式给予表扬鼓励或奖励。”2021年7月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第16条规定“鼓励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开展优秀人民建议评选并予以表扬,对具有重要价值的建议,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奖励经费纳入相关工作经费。”根据上述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普陀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以及“软实力”提升的积极性、主动性,拟建立普陀区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办法。
二、《普陀区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办法(草案)》的起草过程
区信访办(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及全办中层干部围绕国家、市相关规定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并组织专班于2021年7月底形成了《普陀区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办法(草案)》一稿。
2021年8月,立足草案一稿基础,区信访办(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分别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就相关奖励标准、评审方式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向全社会广泛征询对草案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草案相关内容。
三、《普陀区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办法(草案)》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七条内容:
第一条,优秀人民建议的概念;第二条,奖励方式及奖项设置;第三条,评审小组组成;第四条,评审程序;第五条,奖励周期;第六条,负责实施部门;第七条,生效日期。
普陀区优秀人民建议奖励评审表
建议人 | 性 | 职称 | |||||
单位或 | 政治 | ||||||
建议 | 联系 | ||||||
建议 | |||||||
采纳 | |||||||
申报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月 日 | 奖励评 审小组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
征求《普陀区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2021年9月29日-10月7日期间,普陀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在随申办“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信箱”、普陀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海普陀”融媒体号开展了《普陀区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人民建议专题征集活动。活动期间,共收到建议1条,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建议将《普陀区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中“颁发荣誉证书”修改为“颁发奖励证书”。经研究予以采纳。
下一步,《普陀区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办法》将报由区政府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以及“软实力”提升的积极性、主动性。
普陀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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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集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