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以房地产抵债的转移登记需要向登记事务机构提交哪些文件?
2024-06-26- 申请以房地产抵债的转移登记需要向登记事务机构提交哪些文件?
- 申请以房地产抵债的转移登记需要向登记事务机构提交哪些文件?
- 2024-06-26
- 您好,申请人应当向登记事务机构提交下列文件:(一)《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四)房地产抵债合同(原件);(五)地籍图(原件二份);(六)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七)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