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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进员工,可以单独订立试用期合同吗?
2024-5-14
编号:
FBN107301
受理部门:
人社局
咨询标题:
对于新进员工,可以单独订立试用期合同吗?
咨询内容:
对于新进员工,可以单独订立试用期合同吗?
咨询日期:
2024-5-14
回复内容: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是不成立的,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没有所谓“试用期合同”一说。 试用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的,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刊登日期:
202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