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垃圾如何处置申报?

2024-06-04 08∶06 来源: 普陀绿容

1、做好处置申报前的准备:

1)在工程招投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设工程垃圾规范排放、分类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2)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专门列支建设工程垃圾的运输费和处置费;

3)确定合法的消纳场所(卸点);

4)在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单位中,选择具体的承运单位。

2、进行建设工程垃圾处置申报: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或者拆除工程备案手续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建设工程垃圾处置计划、运输合同、处置合同和运输费、处置费列支信息,申请核发处置证。

建设工程垃圾处置计划应当包括建设工程垃圾的排放地点、种类、数量、中转码头、消纳场所等事项。

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处置规定的,核发处置证,并按照运输车辆配发相应份数的处置证副本;不符合处置规定的,不予核发处置证,并向申请单位书面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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