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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2016年12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规土局法规处、区法制办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土地行政执法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度为重点,以提升全员法治意识为准则,全面落实“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新要求,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1、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根据市、区有关审改的工作精神,在本区以及市局审改办的指导下,结合规划土地管理特点,按照“职能转变是关键、简政放权是重点”和“简政、放权、规范化、智能化”的总体要求,以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为突破口,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并规范推进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根据市区两级审改办的要求,我局梳理行政权力事项96项,责任追究事项192项,还重新编制了28项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回复各类规范性文件意见征询7件。

  2、主要措施。一是完成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梳理工作。制定《制定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行业管理实施细则》和《土地交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并对两个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提出20条具体监管措施,明确相应的部门和监管人员,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有力、责任明晰、效果明显。二是定期开展行政权力办理情况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统计报送、季度具体行政行为统计、报送。同时开展行政审批制度“回头看”活动,进行自查自改,形成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报告。三是按照区法制办的要求,开展新上岗人员执法证培训5人次。下半年,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严格的清理工作,同时,做好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旧版和新版的对接。根据梳理,全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共计51人,已有10人通过基础法律培训,拟申领执法证。四是按照市规土局审改要求,对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两次全面梳理。同时根据区审改办要求,开展审批指南调整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反馈”。

  (二)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1、在行政应诉工作方面,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我局被诉行政案件共计10件。其中,涉及信息公开案件6件(占60%)、征收补偿合同纠纷3件,行政规划许可纠纷1件。截止目前,上述10件案件中,已结案案件6件,尚未结案案件4件;已结案的6件案件中,人民法院均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案件为4件、原告撤回起诉的案件为2件。尚未结案的4件案件中,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未宣判的案件1件、尚未开庭的案件3件。

  2、在行政复议工作方面。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我局被行政复议案件共计8件。其中涉及信息公开案件6件,规划许可2件。行政复议因申请人撤销申请而终止涉及规划许可的1件,信息公开的2件。3件行政复议维持,其中1件工程许可,2件信息公开。1件行政复议撤销原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要求重新作出。另1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尚未裁定。

  (三)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情况。

  1、在行政许可方面。(数据截止2016年11月30日)我局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件,总建设用地面积57962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7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件,总用地面积198610平方米;受理并办结建设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复验灰线12件,建筑面积为852400.68平方米;受理并办结竣工规划验收7件,建筑面积为353825.12平方米;受理并办结土地核验2件;受理并办结综合验收10件,建筑面积为817723.8平方米;开具企业上市合规证明16件;完成建筑物、居住区、道路初审和审批9件;签订招拍挂、协议出让合同、调整出让合同、存量补地价出让合同34件。

  2、在行政处罚方面。(数据截止2016年11月30日)共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案件8件,拆除违法建筑建筑面积26136.7平方米,处罚金174.23万元。

二、主要措施落实情况。

  (一)着力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坚持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我局重新修改了《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文件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商定等形式替代集体决策。

  (二)着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法制干部日常学习教育。认真组织法制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举办机关干部法学讲堂,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法治理念和思想理论水平。二是定期开设领导、专家讲坛。针对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颁布的专业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局领导、相关专家定期开设讲坛授课,及时对全局人员进行辅导和解读。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执法人员参与复议、诉讼的应诉答辩能力和争议调处能力。三是组织参加市、区各类专题业务培训。以学习、培训、考核、宣传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水平,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区举办的各类讲座和培训,力争做到各类培训的参训率和合格率达到双百目标。四是定期组织法制研讨会。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内容的专题研究,针对规划土地行业的新政策及我局管理工作中的热点与难点事项开展专题法制研讨,及时预见和积极化解项目推进而引发的各类矛盾,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

  (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方位监督,对信访、政府信息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提出监督检查处理建议,限期纠正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二是全面落实《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事中审查论证和事后救济的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把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契机,坚持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法治准则,通过梳理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认真研究全局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寻找我局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建议,为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考和服务。

  (四)着力深化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围绕主题,充分发挥政务平台、官方网站、《新普陀报》等新媒体普法功能,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会同市土地学会普陀区联络处成立“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小组。深入街镇摆摊设点,积极向市民进行相关宣传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同时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资料。三是积极组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师生开展以“全国土地日”为主题的国土创意绘画竞赛、“绿色国土”电脑小报竞赛以及宣传主题版画制作等活动;四是积极参与开展“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全区开展的“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组织参与好“12-4”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

  (五)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夯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工作。我局审改工作由主要领导总体协调,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再由各科室或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并由人事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年初我局制定了年度审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将审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按时报送清理改革结果,并通过办公会议定期听取审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审改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追究事项工作。根据市区审改办的要求,我局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和“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开展了行政权力和责任追究事项清理工作,虽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但是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清理原则对正在实施的88项行政权力和正在承担的123项责任追究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制作完成全部梳理登记表和汇总表,确保“一个不错、一个不漏”。

  3、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工作。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在前几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深入推进格式化、标准化审批。通过制订每个行政事项的《业务手册》,使每个执法人员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执法程序。

  (六)着力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一是落实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根据新《行政诉讼法》规定,我局进一步完善局领导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局长共参加行政诉讼3件。通过局领导出庭应诉,促使领导更加重视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也进一步巩固了局领导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制定并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答辩举证、应诉职责、工作分工等内容。由法制科牵头积极组织案件经办科室准备好答辩材料,及时沟通,按时出庭;在参加庭审时做到准备充分,答辩有理有节,努力取得法庭的理解。三是及时反馈行政复议和诉讼暴露的问题。我局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听证工作作为切实维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于在复议诉讼案件中发现的系统内执法人员对执法事项的法定主体、法定程序、法定形式的认识不够等问题整理,及时反馈执法部门,防微杜渐,切实帮助有效提高执法水平。

  (七)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区府办的工作要点,各部门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和主要节点,沟通协调,联动合作,依法有序地深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为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发挥网络优势,及时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门户网站规土局信息公开板块的建设和管理,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今年以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188件。

  3、依法合规,有效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2)对受理总量进行监控。从今年以来的办理情况看,随着网上办事系统的逐步完善,导致申请人网上申请数量呈现大幅上升的态势。一是申请总量增幅明显。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52件,与去年同比增加63件,上升幅度为33%;二是网上申请数量大幅上升。2016年受理的252件信公开申请中,网上申请共169件,与去年同比增加79件,上升幅度为88%;三是面对面申请数量减少。在2016年受理的252件信公开申请中,当面申请共72件,与去年同比减少25件,下降幅度为26%;

  (3)对受理案件进行分析。一方面,涉及征地动迁类信息公开案件极易引发复议与诉讼。2016年,我局共处理由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申请人唐冬娣、周鸿根,分别对我局做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蒲荣祥,对我局做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提起行政诉讼。虽通过大量细致的说服教育和沟通工作,申请人唐冬娣、周鸿根撤销复议而告终,但此类信息公开申请人一般情绪激动,对立思想严重,偏激心态明显,给化解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另一方面,涉及群众求助类信息公开案件占大多数。对2016年我局受理的252件信息公开申请内容进行梳理后发现,涉及建筑总平面图的案件约占受理总数的40%,占比最大,同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其次,申请“一书两证”以及各类土地批文的信息公开案件分占总数的30%和20%,分列二、三位,均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三、存在问题以及明年工作思路。

  (一)正面短板和问题。反观今年以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是对照既定工作目标,尚存在距离,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加以改进和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较单一,不够多样化,法制教育联系法制实践的紧密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队伍对相关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够深入,学法、用法、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依法行政制度化建设以及规范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明年工作思路。

  1、推进法治建设。一是重点围绕职能转变、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畅通社会矛盾化解渠道、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全面推进规土法治建设。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落实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带头学法、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逐步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促进述法与述职述廉“三位一体”;举办普陀区规土局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提高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联系点制度。在本局范围内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法治建设联系点制度,定期到联系点开展调研,督促、指导机关各单位,各事业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进一步为普陀区规土局推进法治建设探索、积累经验。

  2、促进依法行政。一是科学设置法制管理机构,充实法制专业人员队伍,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和要求,有效发挥新形势下法制机构的作用作好各项准备。二是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围绕决策事项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决策内容是否依法合规三个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3、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方位监督,对信访、政府信息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提出监督检查处理建议,限期纠正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普陀区规土局行政审批案卷评查工作机制,夯实案卷评查基础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执法。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事中审查论证和事后救济的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把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契机,全面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坚持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法治准则,通过梳理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认真研究全局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寻找我局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开展广泛调研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建议为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考和服务。

  4、化解行政争议。一是研究完善本局内部复议诉讼会审机制,由本局所有参与审批部门组成复议诉讼会审工作组,有效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建立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机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引导行政争议依法终结;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探索行政主要领导参与办案制度;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积极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形式改进和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三是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的行政应诉工作,切实提高应诉技巧和能力。加强与区人民法院、区信访办等单位沟通互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救济途径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5、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一是加强法制干部日常学习教育。认真组织法制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举办机关干部法学讲堂,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法治理念和思想理论水平。二是定期开设领导、专家讲坛。针对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颁布的专业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局领导、相关专家定期开设讲坛授课,及时对全局人员进行辅导和解读。三是组织行政执法能力培训。我局将在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的基础上,组织相关科室业务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复议、诉讼的应诉答辩能力和争议调处能力。四是组织参加市、区各类专题业务培训。我局将以学习、培训、考核、宣传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水平,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区举办的各类讲座和培训,力争做到各类培训的参训率和合格率达到双百目标。五是定期组织法制研讨会。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内容的专题研究,针对规划土地行业的新政策及我局管理工作中的热点与难点事项开展专题法制研讨,及时预见和积极化解项目推进而引发的各类矛盾,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

  6、着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围绕主题,充分发挥政务平台、官方网站、《新普陀报》等新媒体普法功能,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活动。深入街镇摆摊设点,积极向市民进行相关宣传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三是切实按照区法宣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开展“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全区开展的“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树立法治权威,并积极组织参与好“12?4”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

  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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