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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法制办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2017年工作要点,以及《贯彻落实十届区委三次全会精神重点推进项目计划安排》,以“法治普陀”创建工作为抓手,主动适应民生工作新常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为普陀老百姓居住民生的不断改善、房地产业的健康、平稳发展,作出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就我局2017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是新一届区委、区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和“同心家园”的重要一年。今年以来,我局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职能特点,继续坚持抓好执法队伍建设,着重加强执法人员和新进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举办各类有针对性的辅导讲座15次。深入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法制教育工作,累计开展各类法制学习讲座、培训班10多次,参加人员近2000人次;举办各类法制咨询接待20多次,接待咨询400多人次。积极推进“群租”综合治理,坚持“集中整治不停顿、隐患排查不放松、长效管理不懈怠”,截至11月底,累计完成“群租”房整治1377户,创建无群租小区112个,推广新增代理经租1500余套。一年来,较为出色地完成了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和“同心家园”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法律六进”,切实做好各类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宣传培训。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处级领导干部每月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每两周一次中层干部理论学习制度。二是开展中层干部专题培训、新任科级干部培训和新进人员培训,以需求为导向丰富课程设置,拓展培训形式,着重培养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思维方式。三是举办各类有针对性的辅导讲座,相继举办了“两学一做”专题党课、《城市“温度”,让上海明天更美好》——贯彻市11次党代会精神专题讲座、“清风在我心”廉政主题系列活动、廉政文化“清风在我心”专题学习交流会、“习近平在上海”系列报道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的十九大开幕式现场直播、在机关党建园地设立“十九大感言墙”、2017年新进人员培训班等。

    2、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

我局继续与区老龄委联手,坚持每月送法进社区,以老年群体为社区重点普法对象,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联合接待工作。今年,我局分别在甘泉街道、桃浦镇、真如镇、长风街道、长寿街道、曹杨街道等,就社区居民比较关心的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房地产调控新政等作法制宣传。

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业务培训,今年培训计划不仅做到居委会、业委会、房管办事处、中介组织等培训对象全覆盖,更是在培训内容上,针对差异化需求提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政策宣讲”、“业委会组建/换届选举/日常运作”、“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物业服务选聘及合同签订”、“物业管理中的难点热点解析”五大主题开展个性化培训,由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培训主题和培训形式,培训反馈授课内容十分生动、接地气,对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3、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开展住宅修缮工程系列培训。我局会同市修缮协会开展了“普陀区住宅修缮工程系列培训(第一期)”,区内修缮项目各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以及各街道相关人员共60余人参加培训。我局还对全区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工程的实施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住宅修缮工程全过程报审工作培训,就进一步提升现场管理水平进行探讨,确保实现“修缮工程项目质量优质,居民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评价优秀”的工作目标。

    二是组织开展住宅小区安全运行专题培训。相继开展了住宅小区物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题培训、“维修资金中介组织代理记账”专题业务培训、“物业顾问微讲堂”专栏热点问题宣讲等,并联手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绿化市容局等职能部门,就小区秩序维护、电梯更新改造、绿化养护、物业酬金制、物业招投标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了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深化改革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201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关于“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事项被取消的规定以及市住建委的要求,我局于2017年1月24日起取消“新设立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许可”和“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许可”,并停止办理“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许可”。

    二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审批事项的实施、监督和公开均以目录为依据,不实施未纳入目录的审批事项,并主动公开审批事项的办理科室、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进一步推进我局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进程,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我局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范围,切实做好19项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动态调整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梳理工作。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落实简政放权,不断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根据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职责以及部门三定规定的职责,我局对本单位负有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行业、领域和市场范围认真开展梳理,制定《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和《物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并对照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清单所涉及的监管事项,梳理完成《普陀区房管局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目录》以及《普陀区房管局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清单》。

    四是认真做好证明材料和证明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掌握证明材料和证明事项的底数,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基础,是下一步对证明材料和证明事项进行分类处理和制定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根据区审改办的工作布置,我局认真开展对现有各类证明材料、盖章环节、办事手续以及证明事项的二次清理规范工作。经清理,我局现有行政办理事项所涉的证明材料4份,证明事项2项,并提出保留4份证明材料和1项证明事项,取消1项证明事项的建议。且我局正在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和正在提供的16项公共服务事项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未发现存在涉及的各类证明材料、盖章环节和办事手续没有法律依据、与现实管理要求不适应或可通过部门之间发函、共享等方式核实等情况。

    (三)物业行业监管深入推进,不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落实2017年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我区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我局建立了“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预警机制”。该预警机制对物业企业规范化服务情况以“绿、黄、橙、红”四色标注,对物业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绿色”企业代表优秀企业,我局通过物业专刊、专报等形式予以通报表扬,加大对企业的宣传推广。“黄色”企业表示基本达标企业,我局将采用抽查方式予以监管。“橙色”企业表示需警示企业,我局对此类企业将启用“信用信息预警机制”,通过行政约谈的形式限时整改。“红色”企业表示重点督办企业,其相关不规范的服务行为将被记入相关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信息档案,同时将在行业内及各管辖区域内予以通报。

该预警机制主要聚焦物业维修、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和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规范,以第三方实效测评及居民投诉举报为依据,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通过重点督查“四查制度”、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公共收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旨在提升物业维修和物业服务企业保洁、保安服务质量,做到投诉量显著下降,提高业户满意度。

    (四)积极推进“群租”综合治理,坚持长效管理不懈怠

今年以来,我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整治办及各街道镇,依托“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平台”积极推进“群租”综合治理,坚持“集中整治不停顿、隐患排查不放松、长效管理不懈怠”,截止到11月底,已累计完成“群租”房整治1377户,创建无群租小区112个,推广新增代理经租1500余套。

    一是坚决遏制重点小区在整治后的回潮突出问题,坚持“反复整、整反复”,严防安全消防隐患;二是对居民反映强烈、媒体曝光及夏令热线反映的“群租”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提高整治效率;三是注重发挥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运用居民自治和社会共治的理念和方法,有效推进常态监管和长效治理;有效推动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管理转变,从单一的“群租”治理向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治理转变。如:宜川路街道以中远两湾城为重点,采取“政府牵头、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协同治理模式,通过“党建引领协同化、群众自治民主化、综合施策法制化、设标定量流程化、技术防范科学化、代理经租市场化、社会组织专业化、信息透明公开化、租赁管理制度化”等一整套精细化管理手段,经过近2年的大力整治,96个门幢均完成了“无群租楼组”挂牌,成功创建“无群租小区”。

    (五)各项基础工作稳步推进,行政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今年信访投诉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处置、窗口建设、房地产权籍管理、测绘管理等基础工作按计划得到了稳步推进。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受理、处置、回复和督办流程,及时办结率达到100%,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窗口建设方面,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交易登记、档案查阅、信访室等窗口建设,不断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完善窗口服务举措,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情况。我局19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已全部通过市、区两级的综合业务系统进行审批流转,原先只能人工纸质收件审批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建设单位申报备案、施工单位开工受监”这一事项,也已运行区政务大厅网上审批系统。办事对象可选择通过互联网登陆“网上政务大厅”,在网上先录入相关企业申报信息并提交材料,经网上收件、预审,如提交材料有误的,可及时在网上补交相关资料后,进入受理—审核—审批—发证程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情况。截至11月30日,我局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件(均为信息公开类),已全部结案。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7件(3件为信息公开类,13件为征收补偿纠纷类,1件为其他),目前已结案29件(去年结转19件)。今年领导出庭应诉5次,认真完成领导出庭应诉指标。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截至11月30日,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9件,已答复149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89%是涉及房屋征收、拆迁类信息,其余涉及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管理类等其他信息。网上咨询投诉受理216件,已答复216件。答复率均为100%。

    三、存在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某些地方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学习使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房地产法制宣传教育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后的后续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减少审批、强化监管的监管思维和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培养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提出可行的办法,努力加以解决。

    四、2018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公务员在普法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培养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更加注重对于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利用,提高线上线下学习的互联互动,提高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进一步坚定全局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真正让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到推动房管各项中心工作当中去。

    (二)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的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一是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管制约,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作。我局将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布置和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继续做好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责任事项的实时更新和公示工作,切实维护行政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进程,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动态管理工作。我局将根据上级部门的决定,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的贯彻落实工作以及办事指南的实时更新和公示工作,进一步促进行政审批效率和办事指南编制质量的双提升。

   (三)加强物业行业监管指导,推动行业创新转型发展

继续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完成市、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任务,同时总结梳理三年行动计划的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做好物业行业监管指导工作,督促物业企业根据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推动行业创新转型发展。按计划推进“同心家园”基础建设,努力改善住宅小区环境面貌,提升居民群众感受度、获得感。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开

根据《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普府规范[2017]1号)的有关规定,认真梳理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信息,积极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职责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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