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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陀区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普陀区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区领导审核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普陀区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22年,是喜迎党的二十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成果转化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区转型蝶变的关键一年,防风险、除隐患、稳经济、保安全、遏事故、促发展,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以找准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化解、减存量遏增量为目标导向,以夯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成果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着力压实责任、集中整治、完善制度、提升能力,打好安全生产主动战、攻坚战,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守牢城市安全底线,打造安全韧性城区,为我区加快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织密风险防范责任防线

(一)压实各级领导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与安全,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1.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巡查谈话和提醒重要内容,将安全风险防控重点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推动全区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作为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应对风险挑战、推动安全发展的强大动力,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委宣传部、各街镇,区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属国企)

2.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及四项配套措施,巩固深化“3061”安全责任体系,综合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报告制度和带队督查检查机制,结合领导干部全面深入的大走访、大排查工作,推动“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落地见效,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区应急局、区委组织部)

(二)厘清部门监管责任

健全完善区安委会专业委员会运作机制,深化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权力、监管、任务四类清单拓展运用,刚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充分运用安委会工作平台,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警示、督办、约谈、巡查考核等制度,并抓好落实。做实做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强化日常工作考核,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消防、灾害防治综合考核办法,细化完善分类考核标准,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4.设立区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建筑安全专业委员会等专委会,健全完善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运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委会专业优势。在部分重点行业领域探索建立全过程、全周期、全链条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和环节厘清职责,扫清盲点、共进一步,构建与市级对应的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监管体系,推动多部门采取综合措施,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房管局、区绿容局)

5.落实《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要求,健全“三管三必须”工作体系,依托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领导班子及相关内设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力、监管、任务四类清单,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推动落实综合监管与行业、专业监管分兵把守、协同治理的安全责任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与行业管理工作深度融合。按照业务相近、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合理区分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明确监管责任。(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紧盯“关键少数”,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依法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把风险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环节、全过程。

6.强化企业法治意识,严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全流程规范和全员责任。健全完善企业风险识别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等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属国企)

7.督促行业领域分类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消防、灾害防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创新实行风险分级管控、在线监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等新举措,加强对企业构建预控体系的监督检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属国企)

8.发挥区重点企业、区属国有企业示范、引领、头雁效应。优化完善区重点企业、国有企业考核。强化企业内安全生产理论学习氛围,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和落实“一岗双责”学习讨论。开展典型案例现场会,推动行业交流,培育树立典型示范企业。(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总工会、各区属国企)

二、优化监管机制,完善城市安全治理体系

(四)深化监管体制建设

巩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举措成效,深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压实压细属地监管。

9.协调推动《关于深化普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落地,组建本区应急管理执法大队,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区委编办、区应急局)

10.各街镇逐步完善应急、安全、消防管理体制,整合属地管理服务资源,优化安全监管力量配置,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规范街道镇的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应急处置权,厘清应急管理在基层的相关职能,梳理和制定基层应急办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建强街道镇层级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落实专门力量统筹协调属地消防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地方标准,全面加强街镇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街镇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区委编办、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

(五)强化安全法治建设

完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发挥其在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1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在全区各行业、领域强化宣传贯彻,依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积极配合市区两级人大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年内将新出台修订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上海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推动制定区级相关配套文件。完善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明确业务分类和层级分工,完善执法方式。(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司法局、区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

12.贯彻落实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按规执行。贯彻落实本市新修订的《民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导则》《上海市公用民防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标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运行平台数据传输导则》《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房屋出租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微型消防站管理要求》《电化学储能站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等地方标准,加强各行业领域地方标准建设。配合开展个人防护装备标准化提升三年专项行动(2021-2023)。(区应急局、区民防办、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

13.立足本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发展和城区治理的工作措施,组织安全生产规划调研,推进规划落地见效。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瞄准重大风险和挑战,在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上精准发力,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统筹协调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目标,有效从源头消除和管控风险。(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坚持关口前移,健全安全风险预防机制

(六)织密安全风险防控网

科学运用海因里希法则,坚持经验总结、问题导向、风险预控,发挥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效能,全面提升城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

14.健全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强化公共安全形势、问题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督促行业部门落实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管责任,组织辨识评估、监测预警、分级防控本行业领域内的重大安全风险。完善区灾防委、区安委会和区消防委风险形势联合会商机制,围绕国庆、进博会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牵头组织灾害事故风险形势会商研判,作出风险防范预警提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5.推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手段,推动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共享,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等数据的交流共享和运用拓展。(区大数据中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各区属国企)

16.完善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协同推进责任联担、工作联动、风险联控、措施联勤。以本市轨道交通车站与毗邻建筑消防安全“三联机制”工作为样板,推动相关行业以“位置相邻、业态相近、行业相似”为原则,对高风险区域、企业、设施设备建立安全生产联防联控和应急联动机制,健全定期互查互验、业务交流、培训演练、信息通报等机制。全面推广应用微型消防站可视化运管平台,将全区微型消防站纳入区级消防救援调度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联勤协调和处置能力。(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七)推动 “两网”实战运用

依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安全风险动态感知、科学研判、快速响应能力。

17.科技赋能,助力应急管理数据保障。以数字化转型为主攻方向,配合市级部门汇集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监测监控预警数据、城市运行基础数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等数据资源,加强区域监管、执法资源共享协同,有效推动区级资源继承整合。分级、分类、分场景支撑应急管理业务应用,构建本区成体系的应急管理数据资源池,持续推进建设以数据要素为核心支撑的“应急安全数字化引擎”。(区大数据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城运中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8.打造融合通信指挥体系,支撑现场决策、统筹支援、移动指挥,通过视频会议、移动端、执法记录仪、集群呼叫等多种通讯方式的融合,汇集事件相关的多维实时动态数据,增强实时高效指挥调度效能,推动线上线下有机协同。(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9.结合“智慧民防”项目和“民防运行智能监控系统”“民防工程安全监管物联设施”建设,加快地下空间综合体征指数模型和安全监管物联设施建设,进一步丰富、完善信息系统平台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区民防办、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20.强化安全生产数字化管控,对安全风险加强动态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处置。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不断开发应用新场景,持续完善应急管理资源管理系统、升级智能化消防应用体系。(区应急局、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科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八)深化安全监管执法改革

深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执法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执法+专家”模式。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推进应急综合执法数字化转型。

21.按照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的要求,推动部门科学编制年度、季度监督检查计划和现场检查方案,明确常态化执法目标任务,构建完善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典型执法案例定期通报制度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发挥督查检查“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落实重要时间节点、大型活动期间社会面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协调落实进博会应急管理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2.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轮训、专业培训,强化执法车辆、装备配备,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深化推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将“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逐步拓展至各重点领域。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下的案件查办工作。梳理确定本区“双随机”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区应急局、区司法局)

23.着眼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理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构建跨部门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全过程追溯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打造精细智能、链式治理、多向服务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24.推进完善本区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工作后评估制度建设。完善火灾事故政府调查处理和部门协作调查机制,提升延伸调查结果应用效能。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交通委)、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四、实施精准治理,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

(九)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疫情、稳经济、保平安”大走访、大排查、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流程化、规范化、制度化,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隐患,完善制度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25.聚焦薄弱环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引导重点行业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强化源头管控,推进关口前移,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以事故为鉴,举一反三精准把脉问题短板,精细落实管控措施,对整治工作加强跟踪问效。(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属国企)

26.全面滚动开展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实施挂牌督办和销项管理,组织暗查暗访和“回头看”,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动态清零。(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属国企)

27.深化“治已病、防未病”理念,在常态长效、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根源,梳理补充完善制度措施清单,逐项推动落实。鼓励因地制宜开展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建立专项整治成果评估推广应用机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在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属国企)

(十)狠抓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和园区安全管控

28.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五项重点行动。加强学校、科研机构实验室安全管理。(区应急局、区教育局、各街镇)

29.组织开展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集中攻坚,通过再排查、再整治实现由行政合法向技术合规延伸。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建设达标规范要求。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加快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加快安全相关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区应急局、区商务委、区科委)

(十一)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工作

30.深化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推动加强高层建筑、大型物流等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中小学校、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针对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试点培育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制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重点任务清单,集中攻坚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大型物流等重点领域和场所,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打通“生命通道”、厂房仓库等专项治理。紧盯“多合一”、老旧商住混合体、村(居)农民自建房、密室逃脱、私人影院、室内冰雪活动等高风险场所,分类别、分阶段综合施策、精准治理。关注城市老龄化发展趋势,全力推动老年人消防关爱帮扶,建立健全独居老人分级分类消防关爱机制。持续排摸重大火灾隐患,提请市、区两级政府挂牌督办,推动整改销案。高质量完成年度市政府消防实事项目,推进本区电动自行车相关消防设施改造增配项目。(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31.继续深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夯实“一盔一带”、大货车“右转必停”、大货车交通安全主动防御装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单式动态清零制度”等举措和策略,始终保持严管严查态势。夯实“一盔一带”建设成果,在现有93%的电动自行车戴盔率水平上,以100%戴盔率为目标开展,并加大对快递外卖行业的源头管控力度,确保快递外卖骑手出行即戴盔;持续推动运输企业增设大客车安全带自动报警装置,加大对跨省经管、省际包车的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对高速公路中央隔离防护栏缺失、单层护栏防护能力不足等风险隐患的动态排查,补齐补强防护栏缺失点位;在全市大货车通行主要路口落实“在转必停”标志、标线及非现场执法设备的全覆盖增设,合理调整部分路口渠化设施,大力推动大货车交通安全主动防御装置推广可行性研究,结合渣土、搅拌、集卡运输等各行业实际,统筹设定各类防御装置安装技术标准,统一落实行业推广安装,有效降低各类交通事故风险。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管力度,强化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企业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推进行业安全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推进交通行业风险研判、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风险防控责任等机制建设。稳步推动长三角区域防范化解区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试点工作和长三角地区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先行试点工作。(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建管委(交通委))

32.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升级安检设备,提升安检能级。紧盯客船、危险品船等重点船舶,扎实推进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走深走实。(区苏河办)

33.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推进铁路沿线保护区划定,全面禁止沿线违法行为,实施轻质物品隐患整治,提高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道口、桥梁等交通设施防护能力。(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十三)深化建设领域专项整治

34.着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政府、市场、现场联动,加大危大工程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切实加强劳务分包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统筹推进全市城镇、农村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整治,用好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推进完善深基坑、工地管理等场景升级、运维和新模块建设、试点和推广,依托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展高空坠物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等行动,加强公用民防工程安全风险动态管控,完善公用民防工程安全管理数据信息,深入推进落实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发挥区城市精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民防办、区规划资源局、区人社局、各街镇)

35.深化部门协同治理,依托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燃气施工安全管理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全面推进餐饮企业加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将燃气安全与服务纳入社区治理和网格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健全和完善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基层组织网络,建立燃气事故救援和处置的信息支撑系统和处置保障体系,提升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十四)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防控

36.加强特种设备风险研判与应对举措研究,巩固特种设备多元共治格局。夯实推进压力管道普查治理(2021-2022)、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及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安全专项整治。全方位推进本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以“一网统管”为抓手,强化智慧电梯建设,深化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改革。继续开展老旧住宅电梯维保质量监测,持续推进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整改。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查处。(区市场监管局、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各街镇)

五、全面强基固本,形成社会安全共治合力

(十五)完善应急体系

继续完善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救援、保障、应对能力。

37.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作用,配合推动市、区、街镇三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与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的融合,增强观、管、防、处能力,规范应急现场处置程序和现场救援力量调度,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效。(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各区属国企)

38.完善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在《上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修订《普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梳理本区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修编计划,指导部门、街镇结合风险特点和区域实际修编预案,进一步提高预案修编质量和效能。在市级指导下,逐步健全预案体系,提升街镇、社区等基层预案修编和管理能力。(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各区属国企)

39.加强应急联动处置演练。制定本区应急演练计划,以本区重大活动为切入点,以近年高发事故为主要科目组织实施综合演练。以长三角区域联合应急演练为契机,推动开展跨区域、跨层级、跨系统的综合演练,重点展现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的协同联动。(区应急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各街镇)

40.推动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结合区域特点培育发展区级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深化市、区两级队伍双循环机制,强化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置的辅助支撑能力。加快推进灭火救援体系现代化建设,提升高层、化工、轨道、水域等攻坚专业队伍能力,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应急处置准备。(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十六)推动多元共治

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安全治理格局。

41.强化安全科技信息支撑。推动“一网统管”平台与城区运行安全双向赋能,持续推进城区风险预警防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控、地下空间安全运行等科研攻关,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丰富预警手段、辅助科学决策、提升预防效能,加快打造数字安全屏障,全面提升风险综合防控的科技支撑能力。(区城运中心、区科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建管委、区应急局、区民防办)

42.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把安全应急产业作为战略性产业优先扶持发展。聚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预防和处置需求,鼓励研发先进、急需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学习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综合类示范基地的示范经验,支持区内产业园区申报国家安全应急产业专业类示范基地,引导集聚发展,提升供给能力。以国家实施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为契机,搭建展示平台,促进“制造+服务”新模式应用,推动安全应急市场化保障水平提升。(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投促办、区应急局)                 

43.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在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部分重点领域建立全链条、全流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并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规范,提高监管效能。(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生态环境局)

44.建立专家服务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本区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库力量,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区应急局)

45.发挥保险在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上的功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继续发挥保险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区应急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商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46.健全落实安全风险“吹哨人”制度和举报机制,鼓励公众、企业职工及其家属通过拨打12350、12345热线,利用“随申拍”等新途径,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多元共治、齐抓共管。(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各区属国企)

(十七)涵养安全文化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持续做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活动宣传、警示宣传和科普宣传,打造普陀安全宣传精品。

47.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广泛开展云课堂、云竞赛等线上活动,落实科普宣教“五进”要求,形成常态化模式,推进本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打牢企业安全发展基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委宣传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各区属国企)

48.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能力、防灾减灾业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等培训,提升各级安全监管队伍业务能力。配合市级持续推进本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企业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提升。(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区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

49.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50.推动学习教育全覆盖,用好上海普陀、区融媒体中心等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提质升级一批安全生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立中学生消防救援站实训课程保障和推进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普法作品征集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与防护能力,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着力培育安全生产软实力。(区应急局、区委宣传部、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教育局)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以及制定政府领导年度任务清单等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细化分解《普陀区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列出23项工作要点,作为区政府领导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负责相关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并将落实推进情况及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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