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海皖魁印务科技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4年06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被处罚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上海皖魁印务科技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

被处罚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盛光

被处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91310107MA1G0L4P0P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普)应急罚〔2024〕执法8号

案由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违法的主要事实

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等 。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6月25日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