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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海美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4年06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被处罚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 上海美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被处罚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俊文 |
被处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 91310107703053002T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普)应急罚〔2024〕执法6号 |
案由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类 |
违法的主要事实 | 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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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6月24日 |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