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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石泉杭州微尔玻璃科技有限公司“3·24”一般高坠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401215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5-21 09:55:47
发文字号:
普应急〔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4日上午8时20分许,杭州微尔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在普陀区旬阳路115弄18号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及《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3〕5号)有关规定,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区总工会、石泉街道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依法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和综合分析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措施。
当否,请批复。
附件:普陀石泉杭州微尔玻璃科技有限公司“3·24”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