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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燃气行业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

各燃气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镇,各燃气企业:

为切实消除本区燃气行业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推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普陀区燃气行业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


普陀区燃气行业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安委〔2021〕9号)和上海市安委会《上海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沪安委会〔2021〕21号)的总体部署,有效防范和化解我区燃气行业重大安全风险,结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燃气行业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沪建设施〔2022〕1号),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汲取近期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围绕突出问题、盯牢重点环节、完善责任链条、开展精准治理、体现整治效果、形成制度成果,全面推进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至2022年年底,通过一年努力,摸清家底,细化任务,明确时间,压实责任,全面整治,持续提高燃气管道、设备设施、场站、工程建设、用户端的安全运行水平,持续提升燃气智能化水平,持续推动燃气数字化转型,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确保本区燃气事故总量和燃气事故死亡人数始终保持低位。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1.各燃气企业要全面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附件2),切实完成整改闭环,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2.各燃气企业要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伍培训,严格持证上岗,杜绝违法违规操作,提升现场处置能力。

3.燃气管理部门要严格燃气市场准入,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淘汰一批供应保障能力弱,设施设备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提升燃气企业整体安全管理运营能力。

(二)落实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隐患排查整治,提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运行水平

1.燃气经营企业要对燃气用户开展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和协助燃气用户开展燃气安全隐患自查(附件3、4);

2. 燃气经营企业配合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商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建筑工地、车站、酒店、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

3.燃气经营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法》(2021版)和《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把关安全用气条件,配合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共同推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附件5)。

(三)落实老旧小区燃气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居民用户本质安全水平

区燃气管理部门会同各街镇牵头,燃气经营企业全面排查老旧小区内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的安全隐患,同时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在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使用燃气等风险隐患(附件6)。

(四)落实燃气工程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燃气施工安全水平

1.区建设管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对在建燃气工程管理环节程序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对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开展排查,落实燃气管道保护工作要求,打击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

2.区建设管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中质量安全不落实、违规发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落实工程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打击人员挂靠、无证上岗行为。

3.区建设管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确保各类燃气工程依法纳入监管体系(附件7)。梳理、完善燃气工程管理标准及流程。

(五)配合落实燃气具等燃气源头隐患整治,提升燃气源头质量水平

区燃气管理部门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减压阀等产品质量开展市场抽查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执法行动。燃气管理部门加强对符合标准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的正面引导。

(六)落实燃气管道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管道本体安全建设

1.燃气经营企业要全面排查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摸清家底,梳理隐患风险,重点推进治理。

2.区燃气管理部门牵头完善协调机制,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快推进53公里地下隐患管道整治工作。

3.燃气经营企业要强化日常燃气管线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管道巡查责任制度,完善管线巡检记录系统,做好占压整治、防范外损、老旧管道更新等工作。

(七)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1.燃气经营企业要持续深化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严格执行经营管理、运输管理规定,确保气瓶信息全过程可追溯。

2.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实名销售、签订供气合同,提供符合标准的调压器、连接管等产品,建立健全用户安检长效管理机制。

3.区燃气管理部门强化多部门协作,通过信息化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贩售、运输、倒灌和用户使用非法液化气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发现率和查处率。

4.各街镇落实基层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广泛开展清查整治和社区安全宣传(附件8)。

(八)落实燃气数字化转型,提升重要节点实时监控和预警能力

1.燃气经营企业要持续完善主干管网全寿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探索5G+“无人机”等新型燃气管网巡检技术,有序推进燃气管网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底座建设。

2.燃气经营企业要依托燃气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SCADA)平台,完善对重要节点的燃气管道、调压器、阀门井等实时监控和预警,预判和处置管网隐患,防范管线泄漏事故(附件9)。

四、进度安排

从2022年2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2月至3月)

区燃气管理部门、各燃气企业组织开展对我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二)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4月至11月)

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

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制度和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署,落实组织领导

各单位必须要清醒认识当前燃气安全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保持高度警觉,牢记安全责任,切实增强防范意识,落实有效管理举措,全力抓安全、保安全,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各单位应根据职能分工,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享,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执法,严格日常管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液化气等案件,涉嫌构成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等刑事犯罪,依法移送属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强化震慑警示作用。

(三)加强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全面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领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营造积极社会舆论氛围,区燃气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加强联动,各街道镇应将辖区燃气餐饮用户安全检查纳入日常管理范畴,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各燃气经营企业于3月底前报送《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统计表》;各燃气建设单位于3月底前报送《燃气建设单位隐患排查统计表》,并于11月底前报送隐患整改情况;各液化气经营企业于11月底前报送《液化气专项工作统计表》;各相关燃气经营企业于11月底前报送《数字化专项工作统计表》;各部门、各街镇、各燃气企业分别于2022年3月10日、5月10日、8月10日、11月10日之前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报警装置专项工作统计表》、《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工作统计表》、《城镇燃气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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