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时间:2021-01-11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围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老小旧远”(养老体系和养老服务、幼儿托育和青少年教育、旧区改造和历史风貌保护、乡村振兴战略等四个方面的社会建设、民生保障事务)等民生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法,推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全年举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20次,听取和审议12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1项执法检查。开展《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围绕区贯彻落实“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50条”“提升民营经济活力27条”“普陀区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2条措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上海市防汛条例》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网格化片区运行、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区人民法院推进诉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和执行工作、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建设、“智慧公安”建设、区人大“七五”普法决议落实等方面开展监督调研,围绕非成套住宅改造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跟踪监督区教育资源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清真食品商业网点建设、《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和《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贯彻实施、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等情况,对区政府《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等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做好在普陀设立基层立法点工作调研、《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等10部法规(草案)的立法意见征求、《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执法检查。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46件(次)。组织20名机关干部参与信访接待。(刘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