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时间:2019-03-15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凡是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均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审议”原则。安排一名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为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年内,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22次,其中光彩市场关闭、曹家渡花鸟市场关闭、非法规模性房屋租赁整治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顾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