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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普陀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2年,按照区纪委的统一部署,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以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为重点的廉政制度建设,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按照《关于2012年对本区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普责办〔2012〕2号)要求,局领导班子就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了全面回顾,现就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教育为先,不断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1、积极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每年局领导班子结合当年工作对全局廉政建设作出统一部署,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一是安排党风廉政学习专题,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温家宝同志在全国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组织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各项廉洁自律法规文件,掌握《廉政准则》及相关法规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增强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反腐倡廉职责的自觉性;三是注重把警示教育和正面教育结合起来,以违法违纪案例为鉴,深刻剖析反面典型堕落的人生轨迹,从中汲取沉痛教训,同时组织观看《人民的好儿女——秦怡》和《党的好儿女——吴孟超》等专题记录片,用先进事迹引导和激励全局职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3月,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以“弘扬廉政文化、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月活动。一是征集廉政格言警句,要求每位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历,畅谈自己对财政工作和本职岗位的理解与感悟,提炼出自己的廉政心得;二是邀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张亮处长作“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专题辅导讲座,要求每位干部自觉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遵守各项纪律,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

  3、大力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专题教育。按照区纪委《普陀区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普纪〔2012〕6号)要求,通过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干部会、座谈会等形式,在全局广泛宣传发动,夯实思想基础,排除干部顾虑。一是结合个人工作岗位,对照各自工作职责,找准所在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约束和规范机关公职人员的自由裁量行为;二是规范财政业务工作操作程序,出台《普陀区财政局专管员制度》,加强内部约束机制,通过分权制约、程序控制等措施,加强对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三是发挥制度建设的监督作用,制发《普陀区财政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普陀区区级建设财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普陀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财政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管钱,靠制度管人,在廉洁理财的机制建设上求创新。

  二、坚决执行制度,保障党风廉政工作有序开展

  1、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按照“四个亲自”要求,自觉增强“党政合一、一岗双责”意识,正确处理好党组领导与行政领导的关系,以党的建设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局党组书记周倩影同志围绕“规范权力运行,作恪尽职守的公务员”主题向全局干部作专题党课报告,督促全局干部慎用权、用好权;二是局领导班子从自身做起,要求全局党员与非党同志“一对一”自由结对,互相督促、共同进步,不断增强全局凝聚力和工作战斗力,营造正气抬头、朝气蓬勃、活力四射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坚持常态化管理,切实执行每年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党组、中心组、各科室定期学习等制度措施,全局“提醒谈话”制度坚持不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在促进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局党组注重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巩固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形成“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集体讨论原则。一是注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和程序,有关财政事业发展规划、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决策程序的要求,酝酿、决策、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二是为进一步规范班子议事规则,修订了《普陀区财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和《普陀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党组议事水平,促使各项会议制度化、规范化。

  3、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区纪委要求,加强本局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配齐、配全纪检监察干部,并组织他们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一是根据《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普纪〔2011〕2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局科室和人员发生变动的实际情况,调整了纪检监察组组成人员;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室成员扩充到全部科级实职干部,每年初制定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室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具体措施和责任人,每季度在中心组学习会上通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报送季度工作小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财政各项业务工作,在勤政廉政中树立财政形象。

  三、坚持以身作则,争做预算管理改革的先行者

  1、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在全区率先公开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同时参照市级公开范围和进度,做好相关部门预算公开的业务辅导工作,目前已有51家一级预算单位按统一口径和表式在网上公开。

  2、推进公务卡改革,财政作为首批改革单位,率先启用公务卡,目前已完成72家一级预算单位(包括街道)的公务卡改革工作,实现全区行政单位全覆盖,截至10月,已累计开办公务卡1251张,使用金额938万元,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3、推进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改革,制发《普陀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作为首批5家试点单位之一,积极开展资金清理和银行账户调整,同时结合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和银行账户清理,为明年全面推行做好准备。

  4、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完成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推进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统一缴入国库,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逐步形成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国资预算三本预算并行的完整的预算管理体系。

  四、坚持履行职能,推进全区惩治预防体系建设

  我局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按照《关于印发〈2012年普陀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普责办〔2012〕1号)的要求,抓好我局牵头任务落实情况,协同推进全区惩防体系建设。

  (一)不断加强财政监管,为全区源头防腐创造条件

  1、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按“谁分配、谁使用、谁制定”的原则,层层规范,加强对涉及民生专项资金的制度约束,规范核拨、使用流程,财政支出重点保障民生改善支出,1-10月,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卫生、文化、农林、环保等民生支出总额达34.28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47.95%。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围绕预算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资金申报及使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六项收入收缴和票据使用等工作,重点梳理城建、卫生、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三是扩大绩效评价项目范围,2012年的绩效评价项目包括有“完善重点目标图像监控系统专项”、“垃圾分类实事项目”、“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专项”、“童的梦幼儿园大修专项”、“居委会达标建设专项”、“长风公园景观灯光工程”、“宜川公园改造工程”、“普陀区图书馆(图书信息中心)专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利群医院医疗辅助楼建设专项”等10个涉及民生的项目。四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要求,落实好政府公租房建设运营资金和专业机构匹配资本金,做好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提取安排工作。

  2、继续推进乡镇财政性资金专项治理。一是根据市财政局统一部署,按照“制度加科技”的要求,成立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平台建设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并制定了《普陀区镇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基本形成平台框架,平台中“基础资源、预算公编、账户统设、集中支付”四个模块已投入运行,2012年预算编制和执行都已纳入平台管理,并设置完善了报表查询和生成等功能。三是将根据业务需求逐步启用票据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功能,并着手考虑将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和区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改革等有机衔接,逐步规范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

  3、巩固和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一是基本完成2012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对全区68家党政机关、309家事业单位、118家社会团体和331家国有企业进行了全面复查,共有6家单位通过自查主动上报存在“小金库”问题,涉及金额489.95万元。8月,联合区纪委、区审计局对8家区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资企业(集团)下属的25家企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督导抽查工作;9月,深入全区街道(镇),现场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重点检查街镇资产管理情况,对部分单位存在的固定资产(房产)财务记录不规范、出租收入台账登记不全和出租合同(协议)管理混乱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及时整改,并督促区国资委和街道(镇)制定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二是进一步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落实。配合区纪检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常规化的工作机制;落实好各项财政资金、资产监督管理措施;定期召开分析会,拟定相关统计表格,掌握各项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努力将检查结果予以量化。

  4、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一是按照“科技+制度”的工作要求,借助市政府采购信息平台,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按照《关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将区建交委管辖的城市维护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1-10月实际采购9.43亿元,同比增长14.85%。二是稳步推进电子采购,打造标准化的运作规程。联合区监察局、区机管局和区审计局共同开发建设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市区一体化通用类商品电子集市采购的后续管理,推进政府采购的网上运作和实时监控,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管理、交易流程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目前平台一期建设已初见成效,二期平台开发已完成,年内将分批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操作培训,确保2013年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覆盖全区所有单位。

  5、严控“三公”经费特别是公务接待费的规模。一是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规范编报口径,并明确要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预算规模,对部门提出申请追加预算事项中涉及“三公”经费的,从严控制。二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信息化监控,落实财务报表月报制度,对区记账中心财务核算软件进行模块更新,设计可由系统自动生成的行政事业单位月报表,包括有基本资料表、经费支出明细表、消费性支出明细表、功能科目分类及项目支出明细表等,为预算单位提供参考信息,同时设立预警机制,动态监控各项消费性支出。三是规范公务接待的会计核算和报销程序,在控制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等重点科目的同时,注意“其他”类科目的具体列支内容。四是稳步推进公务卡改革,原使用现金或支票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和其他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均应使用公务卡。截至10月底,已完成72家一级预算单位(包括街道)的公务卡改革工作,实现了全区行政单位的全覆盖,已累计开办公务卡1251张,使用金额938万元,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加强沟通协作,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共筑惩防体系

  1、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一是保持与区纪委、监察局的日常沟通联系制度,配合区纪委、监察局做好对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参与本区经济发展措施的讨论会商,加大财政后续保障力度。二是继续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配合区纪委治理群众反映集中的奢侈浪费等问题。严控消费性支出引起的预算调整,规范会计核算,严肃财务工作纪律,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利用电子信息平台实行动态监管。三是配合区委组织部和区外办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合理安排部门预算,严格审批,按规定出具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意见,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备案工作。四是加强与发改委等部门协作,严格贯彻中央精神,原则上不安排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资金。

  2、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一是采取四项措施配合区建设交通委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①依托区发改委牵头的财政建设性资金投资平台联席会议,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调整,合理安排预算资金;②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工程3000万元及以上、货物600万元及以上、服务300万元及以上)招投标程序的监督;③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④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控制项目概算,以总投资为限,通过项目概算进行分项管理和控制。二是配合区纪委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加强政策宣传,加大财务检查力度,严禁不合理的消费性支出,开展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各级财务部门把好报销关,进一步完善报销流程及会计核算制度,规范科目分类,从源头上抑止该行为的发生。三是配合区机管局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本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摸清公务用车的数量、分布及使用、管理情况,为下一步出台规范制度提供政策依据。

  3、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一是配合区发改委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节能减排项目审核、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确保对口援助资金及时到位,配合区合作交流办加强对对口援助资金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援疆、援藏资金新一轮分摊机制的精神,及时做好市、区财力结算工作,调整相应项目预算;建立健全对口援助专项资金申报及使用机制,单设账页,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动态监督,做好支出分析。三是配合区房管局、旧改办等相关部门,做好旧区改造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四是配合区房管局对“六小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动态跟踪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资金拨付及项目完成进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建立健全“六小工程”后续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4、规范行政事业收费行为。一是配合区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等,做好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统计、清理工作,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二是配合区教育局巩固完善教育收费长效机制,坚决查处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按照《上海市普陀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2012版),规范教育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加强票据管理,以票控收,并将该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5、及时做好资产动态管理。配合区民政局和社区办继续深化居(村)务公开,加强对开展居(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在2011年我区资产清查的基础上,继续对两镇资产进行复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账实相符。

  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正确的认识必须始终如一。我们将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的关系,继续以公共财政框架建设为主线,从严治队、创新管理、强化监督,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为全区惩防体系的构筑做出财政部门应有的贡献!

  普陀区财政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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