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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1年,按照区纪委的统一部署,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按照《关于2011年对本区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普责办〔2011〕2号)要求,局领导班子就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了全面回顾,现就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教育,严格监管,努力提高机关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领导下,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加强学习教育,执行廉政规定,增强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有效性,构筑本局自身惩防机制。

(一)加大反腐倡廉建设教育力度

1、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收看、学习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并邀请市委党校肖昌健教授作了“自豪、清醒、奋进”的专题辅导讲座,结合区委书记周国雄同志“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整体素质”的主题党课教育片,党组书记周倩影同志围绕“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干部素养”的主题畅谈个人学习体会,要求大家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精力用在办实事上,把功夫用在抓落实上,把本领用在促发展上;自觉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遵守各项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自觉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为普陀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突出四个强化:一是强化学习,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专题学习会,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习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印发“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资料,确保知晓率。二是强化教育,开展警示与预防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观看换届纪律警示片,确保警钟长鸣,鞭策机关干部以案明纪、廉洁自律,自觉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抵制不正之风。三是强化责任,明确党政主要领导是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副职为具体负责人,实施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制度,确保严肃换届纪律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普陀财政》和局内部局域网广泛宣传换届纪律,努力营造人人知晓纪律、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3、积极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及全局学习制度,安排党风廉政学习专题,组织党组成员、全局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各项廉洁自律法规文件,掌握《廉政准则》及相关法规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增强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反腐倡廉职责的自觉性。注重把警示教育和正面教育结合起来,以违法违纪案例为鉴,深刻剖析反面典型堕落的人生轨迹,从中汲取沉痛教训,同时大力弘扬心贴群众的好当家杨兆顺同志的优秀事迹,用先进事迹引导和激励全局职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决落实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1、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按照“四个亲自”要求,自觉增强“党政合一、一岗双责”意识,正确处理好党组领导与行政领导的关系,以党的建设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坚持常态化管理,从2010年起,在全局推行“提醒谈话”制度,切实执行每年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党组、中心组、各科室定期学习等制度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在促进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局党组注重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形成“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集体讨论原则,注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和程序,有关财政事业发展规划、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决策程序的要求,酝酿、决策、执行“三重一大”事项。

3、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一是扩大中心组范围。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扩大到所有实职副科,通过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次的理论或业务学习,每年一次的工作务虚,创造更广阔的交流平台。二是推进全局民主建设。通过党务公开、支部改选、工会改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方式,多方面征求不同意见,倾听群众呼声。三是深入基层单位。以政风行风测评为契机,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采纳,提高民主质量。

二、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能,推进我区惩防体系建设

我局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按照《关于印发〈2011年普陀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普责办〔2011〕1号)的要求,抓好我局牵头任务落实情况,协同推进全区惩防体系建设。

(一)不断加强财政监管,为全区源头防腐创造条件

1、继续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一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着重社会关注度高、行业代表性强、涉及民生领域的项目,选定了区人社局“创业带动就业专项”、区教育局“民办学校市区补助专项”、区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专项”、公安普陀分局“人口管理和‘两个实有’管理专项”及石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专项”五个项目,目前评价报告已完成,同时根据工作实效和本区特点拟定了《普陀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二是加强财政性建设资金管理,拟定《普陀区区级建设财力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陀区区级城市维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确立了统一清理待处置资产四部门(区财政、纪委、审计、机管局)联合审核机制,消除部门清理历史资产的顾虑。目前,正着力推广应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管理动态数据库,并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拟定《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试行)》。四是加强政府融资管理,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及国家审计署对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的要求,继续做好本区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确定2011年融资计划,融资规模为150.91亿元,符合财政部、银监会提出的“地方可用财力(含基金预算收入,2011年预计为172亿元)应覆盖融资贷款总规模,即达到1:1风险控制”的指标,同时编制了2011年旧改资金使用计划。

2、构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网上监管平台。一是完成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搭建工作,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工资拨付等应用数据并入统一平台。二是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各单位资产卡片数据全部进入系统,为二期资产处置纳入系统管理奠定基础。三是推进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建设,按照时间节点,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平台建设,督促两镇理顺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模式,与平台相衔接。四是更新预算执行系统,配合集中支付和单一账户改革进程,预计明年实施。五是完成硬件和网络系统环境的升级改造,优化了数据库和备份系统,为金财工程的进一步推进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3、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电子采购,构建全区标准化的运作规程。一是按照“科技+制度”的工作要求,借助市政府采购信息平台,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对17类商品实行电子集中采购,提高集中采购比率。一至三季度实际采购7.75亿元,同比增长321.08%,其中集中采购比率由去年同期的44.8%上升到77.1%。二是加强监管,落实责任追究,联合区监察局、区机管局共同出台《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采购责任,要求采购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的政府采购监控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采购工作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整改,从制度上约束采购人的行为。三是建立部门协商机制,推行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与区监察局和区机管局各司其职、相互协作,三部门建立定期协商、研讨机制,对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敏感问题,及时协商处理,保证各项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4、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今年是“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收官之年,着重完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清理,制定《关于清理整顿本区财政专户实施方案》、《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撤销归并了区本级财政性资金专户15个,对全区约1500个账户进行清理核查;进一步加强收入预算管理,制定《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7月1日起,要求各部门将部门集中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上缴国库,纳入一般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票据管理,制定全区2011年收费目录,完善非税收入信息管理系统,并以新版财政票据启用为契机,以票控收。

开展乡镇财政性资金专项治理,内容包括镇级财政扶持政策、公共财政资金管理和镇级融资平台债务管理三方面,着重从财政票据、银行账户、融资平台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四方面,进一步指导和协助乡镇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监管。2011年起,长征、桃浦两镇财政扶持资金由区财政统一直拨到企业。

5、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公务卡制度。从预算源头抓起,制定科学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要求各部门在预算编制时,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费用不得超上年预算数,避免消费性支出引起的预算调整。及时统计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等费用的预算执行情况,设置预警线,严控不合规消费性支出。参照市财政节减标准,在2011年预算基础上节减机关事业单位5%公用经费,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一是根据市政府、市财政局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普陀区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启动我区公务卡改革工作,向全区预算单位解释说明公务卡工作的相关内容,并布置落实相关工作。二是做好相关基础资料统计和梳理工作,汇总公务卡开卡人员名单等基础信息。三是与软件服务公司接洽,召开公务卡管理系统项目启动会,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四是计划年内公务卡系统联调完毕,确保明年顺利上线使用。

6、加大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逐步深化、细化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预算信息公开主体,财政部门是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主体,各预算单位是部门预算、决算公开的主体,专项资金按“谁制定、谁分配、谁公开”的原则执行。在年初人代会上,向人大全面公开各部门预算、专项预算及政府基金预算;38个部门已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部门预算;目前已根据“三公”经费公开要求,汇总分析各单位细化上报的七项费用(消费类)预算,为相关信息公开做好充分准备。

(二)加强沟通协作,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共筑惩防体系

1、配合区发改委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节能减排项目审核、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工作。

2、与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和区机管局协作沟通,加强涉博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后续情况、资产处置的监管。做好涉博工程后续竣工决算及结余资金管理工作,对迎世博600天工程项目、“四部一室”办博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做好已竣工基础设施的移交、养护工作,科学测算世博后相关城市维护资金需求,与预算项目库建设相结合,合理安排财政投入,发挥好世博效应;做好“四部一室”固定资产的移交、调拨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及时更新预算单位资产配置信息,利用好世博资源。

3、配合区合作办建立健全对口援助专项资金的监督保障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援疆、援藏资金新一轮分摊机制的精神,及时做好市、区财力结算工作,调整相应项目预算;建立健全对口援助专项资金申报及使用机制,单设账页,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动态监督,做好支出分析。

4、配合区纪委,做好“三重一大”制度报备工作,今年对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区残联、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区就业促进中心、区科委和各街道镇进行了抽查。

5、配合区房管局、旧改办等相关部门,做好旧区改造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6、配合区教育局建立健全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坚决查处违规收费行为。根据沪财库〔2011〕5号和沪财库〔2011〕6号文件精神,做好原统一收据、旧版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清理、核销工作,以及新版往来结算票据、新版公益事业票据的领购核发工作,以票管收,杜绝违规收费。

7、配合区建设交通委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2010年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区发改委批复安排预算;根据建设单位财务制度、财务监理相关法规,把好资金核拨关口,加大基建项目国库直拨力度,确保资金安全与绩效。

8、配合区机管局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结合各单位资产配置情况,严格执行公车购置审批制度,鼓励资源共享;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做好专业车辆购置公开招投标、维修等工作;继续完善公车维护预算定额,规范报销、核算,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结合历年数据,为公车维护支出设置预警线。

9、配合区规土局等相关部门对土地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等工作,纠正违规行为。

10、配合区教育局继续加强对“校安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对资金流转、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工程质量等进行全面的评估,为下一轮“校安工程”提供经验。

11、配合区纪委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督促各级财务部门把好报销关,从源头上抑止该行为的发生。

12、继续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配合区纪委治理群众反映集中的奢侈浪费等问题。做好2009-2011年行政经费统计工作,从预算环节上接受人大监督;细化预算编制口径,科学核定预算,并结合厉行节约要求,及时开展经费节减工作;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规范会计核算,严肃财务工作纪律,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利用电子信息平台实行动态监管。

13、配合区委组织部和区外办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合理安排部门预算,严格审批,按规定出具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意见,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备案工作。

13、加强与发改委等部门协作,严格贯彻中央精神,原则上不安排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资金。

14、配合区民政局和社区办继续深化居(村)务公开,加强对开展居(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在2010年我区资产清查的基础上,继续对两镇资产进行复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账实相符。

15、配合区房管局对“六小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动态跟踪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资金拨付及项目完成进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建立健全“六小工程”后续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正确的认识必须始终如一。我们将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的关系,继续以公共财政框架建设为主线,从严治队、创新管理、强化监督,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为全区惩防体系的构筑做出财政部门应有的贡献!

 

                        普陀区财政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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