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2017〕23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普陀区万里社区城市更新区域评估报告〉的请示》(普规土规〔2017〕11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评估报告。
相关单位要按照评估报告组织编制城市更新实施计划,按时序推进更新项目实施。城市更新实施计划要从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优化城市公共环境等方面考虑,使城市动态、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